财务处致同学们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欢迎同学们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返回美丽的化院。新的学期,财务处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为同学们做好收费工作。我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全部依据上级批准文件执行(详见附表)。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42号)要求,我校服务性收费坚持学生自愿和不以盈利为目的原则,不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现将我校收费标准及依据文件向广大同学公开,欢迎大家监督。在此,财务处承诺坚决依法依规收费,为同学们做好收费服务。
预祝同学们度过健康、进步、愉快的校园生活。
监督电话
财务处:赵老师 85110023
纪检监察处: 张老师 85110085
附件: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收费公示表(2020)
财务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五日
供稿:财务处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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