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同志们:
一直以来,大家紧跟时代步伐,积极进取、勇于拼搏,在异地他乡奋发图强,艰苦创业,充分展示了新时代共产党员的风采,感谢你们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
“一个流动党员就是一面流动的红旗”。无论你身在何处,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参加党组织活动,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光荣的政治责任。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市流动党员管理,请您积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组织关系在廊坊市的党员,如果您即将长时间外出工作或生活,外出前,请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及时与当地党组织联系,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定期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返乡后,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2.党组织关系在外地、到廊坊地区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的党员,请立即向工作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按期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如果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变化,及时告知所在党组织。
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希望流动党员同志们,时刻不忘党组织的殷切期望,在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勤奋创业,争当自觉学习的模范、执行政策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爱岗敬业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
隔山隔水不隔音,离家离乡不离党。为了方便每一名流动党员找到党组织,我们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都设立了流动党员服务站点,真诚欢迎您的到来。我们承诺:党组织是您永远的家,如果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请及时向党组织倾诉,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给予帮助。同时,诚邀各位流动党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12371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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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编辑|袁玉铭
指导老师|靖林周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