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琼台书院始建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迄今已有三百余年历史,师范办学亦已走过百年。近几年,学校在办学规模和内涵建设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10年被海南省政府确定为省级骨干高职建设院校,2015年再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根据《2016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琼教〔2016〕3号)的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一、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方式
对口单独考试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的一项试点工作,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历 | 学费/元/年 |
01 | 学前教育 | 3年 | 专科 | 4180 |
02 | 文秘(商务助理方向) | 3年 | 专科 | 4950 |
03 | 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编辑方向) | 3年 | 专科 | 5700 |
04 | 环境艺术设计 | 3年 | 专科 | 8000 |
05 | 动漫制作技术 | 3年 | 专科 | 5700 |
06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3年 | 专科 | 8000 |
07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年 | 专科 | 8000 |
0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年 | 专科 | 8000 |
09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专科 | 5700 |
1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专科 | 5700 |
11 | 电子商务 | 3年 | 专科 | 5700 |
12 | 旅游管理 | 3年 | 专科 | 5700 |
13 | 酒店管理 | 3年 | 专科 | 5700 |
14 | 旅游英语 | 3年 | 专科 | 5700 |
15 | 园林技术 | 3年 | 专科 | 5700 |
16 | 园林技术(城市园林方向) | 3年 | 专科 | 5700 |
17 | 舞蹈表演 | 3年 | 专科 | 8000 |
18 | 音乐表演 | 3年 | 专科 | 8000 |
19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3年 | 专科 | 5700 |
住宿费:800—1200元/年;教材费:按学年收取,多退少补。
以上收费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招生对象
1.在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在海南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一、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学生(符合录取相关条件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2017年9月才可入学就读)。
3.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4.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毕业生。
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海南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具体程序为:
1、考生于3月16日8:00至20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6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考生在3月26日至28日8:00至17:30到我校府城校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采集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等信息、拍摄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交纳考试费用。
3、4月8日-9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省外中职学校毕业且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4.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5.在校二年级学生证明(在读二年级考生提交);
6.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8.单位从业证明(务工人员提交);
9.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10.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和校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2、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府城校区指定地点办理报名和志愿信息确认手续;
3、每个考生(含在读二年级学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相近专业。如填报我校志愿,则不能再填报其它学校的志愿和参加其它学校的单独招生考试;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与证书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4、考生应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对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5、考生在办理报名和志愿信息确认手续后,需用银行卡刷卡缴纳考试费。缴纳考试费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部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海南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考试指定教材:《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杨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合计150分,录取时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全程接受省考试局的监督指导。详细的技能测试内容请查看《琼台师范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各专业考试范围及相关安排》。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或其它从业资格证书等技能证书且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为合格。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将所取得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报我校审查。未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证书与报考专业不同专业类别的考生,需到我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对口单独考试于4月10日在我校府城校区举行(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6年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口单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4月10日 | |
时间及科目 | 9:00—10:00 语文 10:30—11:30 职业道德和法律 职业生涯和规划 | 11:30-12:00 职业技能专业理论笔试 14: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
地点 |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府城校区 |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我校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报考考生数,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专业文化素质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入围(合格)最低分数线,并在4月25日前通过本校网站向考生公布成绩;
2、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文化素质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若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按《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成绩顺序比较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6、已被我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7、我校把拟录取名单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核通过后,将在我校网站首页公布,公布时间定于2016年5月25日后;
8、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中职在籍二年级学生,其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要求的,保留其一年的录取资格。考生应在2017年5月10日至15日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我校招生办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在录取阶段由我校通过省考试局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入学报到)。
9、录取通知书在海南省考试局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后发放。
八、免试入学
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且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九、入学待遇及毕业文凭
“对口单招”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经我校对口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6671919、65897455 传真:0898-65899518
学校网址:http://www.qttc.edu.cnE-mail:qtszzsb@126.com
学校地址:海口市琼山区中山路8号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府城校区)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桂林洋校区)
邮 编:57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