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生生源地填写说明
生源所在地是毕业生派遣的重要依据,请毕业生务必准确填写。如毕业生在离校时无签约单位,根据教育部毕业生派遣相关规定,将直接把毕业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1、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生源所在地问题
本科毕业生生源所在地:
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即高考(考取时)户口所在地,如入学后家庭的居民户口出现迁移的,以最新的家庭居民户口所在地为准。
毕业研究生生源所在地:
一是本科毕业直接考取研究生,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二是本科毕业后有若干年工作经历并在工作地落户的,如果工作地户口为非集体户口,则原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为生源所在地;
如果工作地户口为单位集体户口,原则上以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2、生源所在地务必按照国家行政区划进行填写。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新区等均不属于国家行政区划,均不能作为生源所在地。
如:洋浦经济开发区,填写为海南省儋州市
3、集体户口所在地不能作为学生的生源所在地。
案例
小蕊是甘肃省武威市天祝县人,但在填写生源所在地时,认为自己的户口已经转至学校,就填写成“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或“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毕业派遣时,因未找到工作,故我校依据其生源所在地信息将其派遣至“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该生到“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报到时,该单位没有小蕊的任何信息,故拒绝接收其报到。小蕊发现错误,想回武威市人社局报到,武威市又以其报到证未派遣至“武威市人社局”而拒绝接受,给该同学造成困扰。
4、籍贯有可能不是生源所在地,请毕业生准确区分。
案例
小艺籍贯是山东省青岛市,但小艺祖父母因支援海南建设,从山东来到海南省海口市成家立业。山东省青岛市对于小艺来讲,是籍贯,但不是生源所在地。
5、已婚的毕业生,且配偶为某地常住户口,经配偶方就业主管部门(一般为地级市人社局)同意,可将配偶的户籍(常住户口)所在地作为自己的生源所在地。如配偶为集体户口,则不能以配偶户籍所在地作为自己的生源所在地。
6、其他生源所在地不明确者,以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为自己的生源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