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国家优质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
★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
★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百强学校
★海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
★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
为积极响应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要求,我校主动作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全力帮助退役军人等“四类人员”提升学历层次和提高就业技术技能,解决“四类人员”就业实际困难。
一、报名资格审核资料
退役军人需提供:高中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退伍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需提供:高中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下岗职工需提供:高中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岗证明)、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资助政策及申请条件
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每生每年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执行,最高不超过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军人学生可申请生活费资助。此外“四类人员”同样可以申请学校设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等。
三、学制
实施弹性学习年限,学制3年,最快2年毕业(修完所有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录取方式
针对“四类人员”,无需缴纳报名费用。录取方式:资格审查+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考生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核证明材料,由我校核实,必要时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核实。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我校组织综合面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
五、培养模式
可入校全日制学习,也可半工半读,半工半读的采用送教上门、工学结合、线上线下结合、自学与辅导结合、业余时间集中或分段授课、各地就近设立教学点开课等培养模式。
六、招生专业及学费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及招考方向 | 学费标准(元/年) | 备注 | |
1 | 财务管理学院 | 税务(税务会计) | 5700 | ||
2 | 投资与理财(公司金融与投资管理) | 5700 | |||
3 | 审计(注册会计师) | 5700 | |||
4 | 工商管理学院 | 商务管理 | 5700 | ||
5 | 连锁经营管理 | 5700 | |||
6 | 市场营销 | 5700 | |||
7 | 物流管理 | 5700 | |||
8 | 工程技术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700 | ||
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700 | 要求必须周六、周 日来学校集中授课 | ||
1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700 | |||
11 | 旅游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5700 | 要求必须周六、周 日来学校集中授课 |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30日。
报名地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209室。
咨询电话:0898-65913186、60831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