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党史故事解放战争篇之1946年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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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党史故事解放战争篇之1946年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

解放战争篇之1946年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

1946年1月10日至31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举行。到会代表38人。国民党代表8人,共产党代表7人,民主同盟代表9人,青年党代表5人,社会贤达(无党派人士)代表9人。基本上形成了左、中、右三种政治势力。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革命力量,力争建立一个民主联合政府;民主同盟基本上是中间势力,主张通过和平改良方法建立资产阶级议会制民主的国家;国民党及其附属青年党,顽固坚持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国民党一党专政。由于三种政治势力在建立什么样的国家问题上存在分歧,因此,在会上展开了尖锐复杂的斗争。斗争的焦点是军队国家化和政治民主化问题,实质仍是军队问题和政权问题。在会议进行中,中共代表与民主同盟代表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共同商量,取得一致意见,在大小会议上,相互支持,并团结其他爱国人士结成反内战、争民主的联盟,同国民党展开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

关于军队问题。与会三种势力的代表一致主张军队国家化,但在如何实现军队国家化问题上,却存在着重大分歧。国民党坚持先军队国家化才能政治民主化,其用意就是要共产党先把军队交给政府,再由政府给点民主,企图以"民主"为诱饵,骗取共产党的军队。共产党坚持军队国家化必须以政治民主化为前提,否则,就等于把政治民主化事业的支柱的人民军队交给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断送政治民主化事业。中间势力主张国共双方都交出军队,军队应立即脱离任何党派关系,而归于国家,达到军令、政令之完全统一。希望共产党在军事上让步,希望国民党在政治上让步。为了团结中间势力,同国民党右派作斗争,中共代表在这个问题上作了有原则的让步。周恩来表示中共赞同军队国家化的原则,但坚持军队国家化和政治民主化必须同时进行,两者可以并行前进,归于一途。经过反复讨论,最后通过了军队属于国家,军党分离,军民分治等一般性原则,以及由国民党、共产党、美国代表三人小组继续商定整编国共两党军队的办法,从而挫败了国民党企图取消人民军队的阴谋。

关于政权问题。首要的问题是改组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府,实现政治民主化。国民党代表提出《扩大政府组织案》,声称不是改组,而是扩大“国民政府委员会”。依照其提案,国民党在政府中占有“特定程度的多数”;国民党以外人士参加国民政府,须由主席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请选任;国民政府委员会只有讨论和决定“立法原则”、“施政方针”、“军政大计”的权力,而无用人权;国府主席有相对否定权和紧急处置权,等等。可见,国民党并不是要实行真正的民主和宪政,只是希望增加几名党外人士参加政府以装潢门面,继续实行一党专政,妄图在“统一国家主权”的名义下要共产党交出解放区。中共和民盟代表当即识破国民党的把戏,相继反对这项提案。罗隆基指出,改组政府的目的在于使国家“由一人集权制,过渡到民主集权制”,“结束训政完成宪政”,“各党派能参加政府”。改组政府必须遵循三项原则:必须以共同纲领为施政共同准绳;共同决策机构,要真能决策;各方面人员参加执行机关,要真能执行。并提出七点质问,揭露了国民党企图一党专政的用心。中共代表董必武支持罗隆基的发言,并强调指出,应当在有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改组政府,改组后的政府应有权决定人选,政府的主要职员,大党所占的比例不要超过三分之一。经过艰苦的协商讨论,会议通过《和平建国纲领》作为政府的施政纲领。纲领确定建立统一、自由、民主的新中国,保持国家的和平发展;规定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并拥有用人权;规定政府委员名额的一半由国民党以外的人士充任,而所有涉及施政纲领之变更须有出席委员的三分之二赞成始得议决,等等。如果实行这样的政府改组,国民党虽然在其中仍占有主要地位,但它已经不能为所欲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将拥有能够保障施政纲领不致被曲解、变更、撕毁的否决权。

改组后的政府应是从结束国民党的“训政”到实施宪政的过渡时期的政府,它负有召集国民大会以制订宪法的任务。政协会议通过的宪法草案规定,立法院为相当于议会之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并对立法院负责。立法院对行政院全体不信任时,行政院或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这种制度,接近于英、法等国实行的议会制和内阁制。实行这种政体,虽仍不能改变国民党政权的阶级本质,但对于蒋介石独裁政体是一种否定,这是向政治民主化方向的一种进步。同时,宪法草案又规定了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原则,规定省为地方自治的最高单位,省长民选,省要制定省宪,等等。这类规定,对于解放区民主政权的存在和发展可以起到一种保障作用。

历时22天的政协会议,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努力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与斗争,终于迫使蒋介石签订了《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和平建国纲领》、《关于国民大会的协议》、《关于宪章问题的协议》、《关于军事问题的协议》等五项协议。这些协议虽然还不是中国共产党所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纲领,但它否定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政治制度,否定了国民党的反人民的内战政策,迫使国民党承认党派存在的合法性和各党派的平等地位,确定了民主改革的总方向。所有这些,是符合全国人民要求和平民主的愿望,代表了当时人民的利益的,是人民民主势力的胜利。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功,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在会议内外密切合作的结果,是党的统一战线的胜利。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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