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河北沧州市青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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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河北沧州市青县人民医院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关于部分县(市、区)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备案的批复》(沧人社字[2021]15号)及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其中“高校毕业生”35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2021年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为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其中“高校毕业生”35名)。此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可以通过青县政府网站查询报考信息。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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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为准)、专业、年龄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不限户籍。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25日至2003年8月25日),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5日)。

8.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4日在青县政府网和青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26日下午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方式:0317—4022030

4、资格审查及交费。由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予以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55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21年8月28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28日下午5:30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6、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1:3)。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2),低于1:2的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财会(2112)、文秘(2111)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医师岗位(2101)、医师岗位(2102)、临床心理科医师(2103)、疼痛科医师(2107)、病理科医师(2108)、放射科医师(2113)、核医学科医师(2114)等岗位笔试内容为:临床专业相关知识。

中医科医师(2104)、康复科医师(2105)、康复治疗技师(2106)岗位笔试内容为:中医专业相关知识。

护理(2115、2116)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相关知识。

药剂科(2110)岗位笔试内容为:药学专业相关知识。

检验科(2109)岗位笔试内容为:检验专业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29日上午8:00—10:00。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组织。笔试的试卷命题、阅卷、考点选择、考场安全、选派监考巡考以及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方法。

(4)笔试成绩在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降低或减少后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1年9月3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3日下午5:30到青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地点及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上的信息为准。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和除以其余评委数,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人社局公示栏公布。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5)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基层工作经历长者优先、具有报考岗位相应执业资格证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排名方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人社局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青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青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的5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县医院控制数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方案由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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