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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春秋代序,弦歌赓续。河北师范大学即将迎来120周年华诞。为了进一步梳理和充实校史资源,全面反映学校的光辉历程,生动展示办学成就和发展成果,促进学术传承,彰显学校文化底蕴,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历届校友及所有关心支持河北师大的社会各界人士,发起征集校史相关实物、图片、文献等各类资料的倡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范围和内容

1.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杰出校友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时的批示、讲稿、信札、题词、照片、影像,各个时期国内外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学校各类重大活动时收到的贺信、贺电等;

2.学校在各个历史阶段的校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著作、手稿、笔记、书信、题词以及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和有纪念意义的教学、科研、生活用品等;

3.涉及学校历史变迁的各时期校牌、碑刻(含拓片)、印章、校旗、校徽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票据及证件(如早期的毕业证、学生证等)、毕业照、纪念册、徽标、印章等;

4.在党团建设、教学科研、学生活动、校园文化、后勤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革命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中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照片、音像、实物等;

5.其他有校史研究和收藏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02

方式

(一)接受捐赠。对自愿捐赠符合校史资料收藏范围的实物、资料,除办理相应的交接登记手续外,视不同情况,分别采用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赠送复制件、展出时署名、通报表彰等不同方式给予表彰和感谢。

(二)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博物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物件出处。

(三)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03

捐赠说明

所有提供的实物、图片资料需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

04

工作程序

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负责对校史文物及校史资料征集信息进行汇总反馈。校史实物捐赠者、校史资料提供者以及校史文物转让者可首先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约谈等方式与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取得联系。

捐赠人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捐赠手续:

1.直接到学校博物馆移交;

2.扫描或翻拍后(纸质文档和照片)发送电子邮件;

3.联系工作人员上门收集整理、办理捐赠移交手续。

05

权益处理

凡所赠校史文献资料、实物等,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归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所有。博物馆建立专门的捐赠目录,并在博物馆网页上予以公布。

06

联系方式

本倡议长期有效,您可随时联系我们:

1.办公地点:博物馆办公室(105房间)

2.联系人:崔老师 李老师

3.邮箱:bowu@hebtu.edu.cn

4.电话:0311-80786352

5.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邮编:050024

河北师范大学

衷心希望广大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赠校史资料和实物,支持学校工作。同时请相互转告或向我们提供各种线索。

更多捐赠通告请关注“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微信公众号。

河北师范大学

供稿/博物馆

原题/关于向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捐赠校史相关资料及实物的倡议书

排版/高雨璇

审核/王平 马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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