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考试类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该考试类所包含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录取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按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应于4月22日前完成,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确定。
(一)志愿填报。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考生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
(二)录取。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由牵头院校组织,实行按考试类分类投档录取,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应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要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认定、折算等办法,科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中的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鼓励有条件的考试类试行一档多投,试行一档多投的院校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及退档规则。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附:2021年考试九类某学生报志愿截图
文章来源: 河北高职单招(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