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和专科学生: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教考院〔2022〕5 号)的文件精神,2022年专升本考试将采取网上报名、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请我院有意愿报考的学生仔细研读文件内容,并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对于文件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做如下补充: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前将申请书、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及个人联系方式以附件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154146759@qq.com。邮件主题命名“2022基层项目+姓名+手机号”。
2、大学生退役士兵: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的2021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学业的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2月2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2 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服役期间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及个人联系方式以附件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154146759@qq.com。邮件主题命名“2022退役士兵+姓名+手机号”。
3、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我校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请于2月15号至3月10日前将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考生个人申请、本人的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以及个人联系方式用顺丰快递邮寄到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第一办公楼学生处,赵辉老师收。电话:0316-6058600。
附件: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专本专业大体对应表
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邮寄材料详单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2022年1月19日
来源:招生就业处
编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