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2022年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1.招收2022年河北经贸大学(含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年、2021年河北经贸大学(含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同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
2.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每名考生最多可报2个专业志愿。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sheng.heuet.edu.cn)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河北经贸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见附件,需签字确认后将扫描件发电子邮件),并于2022年6月17日17:00前,按要求将材料发送至jmdxzsb@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为考生姓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如下:
1.河北经贸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扫描件;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考生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建议使用毕业生图像采集照片);
4.本科四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5.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彩色扫描件(尚未发放者须有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6.本科阶段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扫描件。
四、选拔与录取
1.学校不设考试环节。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以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总成绩由本科阶段主修专业的加权平均分(占70%)和专家综合评价(占30%)组成。
2.若考生填报多个专业,学校将依据考生总成绩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按照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予以审查录取,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接受专业调剂。
3.相关工作时间和安排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后,于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五、报到及其他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2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河北经贸大学本科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相关学院负责学生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4.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信息网:https://www.heuet.edu.cn
5.招生咨询电话:0311-87655611。
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29日
排版:沙昱诺
责编:蒲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