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费培养工作的通知》([2022]-7号)要求,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公费培养工作。
中小学教师公费培养包括省级公费师范生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生两个项目。省级公费师范生是为全省有需求计划的县(市、区)公费培养中小学教师。省级优师计划师范生是为全省有需求计划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贫困县)公费培养中小学教师。
一、培养方式
本科学历教育,学制4年。
二、招生录取
在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本科层次考生。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考生本人(乙方)须与我校(甲方)、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丙方)、定向县所在市乡村振兴局(丁方)签订《河北省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
三、相关政策
(一)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 号)落实相关政策。
(二)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评定国家和省各项奖、助学金时,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招生计划
2022“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
招生计划(中学教师)
2022“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
招生计划(小学教师)
五、录取批次及规则
1.录取批次本科提前批B段;
2. 省级优师计划师范生执行河北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河北省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线,对已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他说明
2022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与录取规则请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我校公布的2022年招生章程为准。有关签订协议事宜具体以学生与我校及就业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方签订的《河北省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协议书》为准。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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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学生处招生办
编辑 | 李昊昱
编委 | 白薇
主编 | 丁国军
出品 | 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