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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填报尽管复杂,但归纳起来不外乎四种方法,一是分差法,二是排名法,三是类比法,四是系数法。这四种方法各有特点,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志愿填报和不同的考生群体。一般来讲,分差法使用比较普遍,也比较简便,适合于绝大多数考生;排名法比较适合于考生总量较少的省份和高分区的考生;类比法主要用于自主招生或考前志愿的模拟;系数法主要用来测算专业录取的概率。
一、分差法
所谓分差法即院校录取分数高出省控线的分值,也叫“批拔高度”。我们知道,由于考题难度的不同和考生群体的差异,以及招生计划和考务组织等方面的因素,一省市的批次控制线一年一个样,每年都高低起伏变化不定,同时也导致了不同年份的高考分数没有直接可比性,也就是不能拿考生的分数与某个年份的分数简单去对比,只有将考生分数和院校录取分数都放在省控线之上去衡量,两个年份的数据比较才有意义。就多数省份而言,目前都是考后知分报志愿,因而考生分差很好计算。那么院校分差如何计算呢?是使用录取最低分还是平均分,是使用一年的分数还是多年的分数,使用多年分数时不同年份间怎样赋值?这是都是分差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笔者经验,计算分差使用平均分要比最低分好的多,使用多年分数要比一年分数好的多。至于使用几年分数,最好不要低于三年,且按照由远而近的原则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招生“大小年”带来的波动,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最低分隐含的“陷阱”。
二、排名法
所谓排名法就是用名次比对的方法,找出适合考生报考的院校。即根据考生在全省的排名情况,与院校录取分数的高低排序或名次去匹配。这种方法的前提一是省考院要公布考生一分一档表,如果公布的是5分或10分的分段表,那么就必须将分段人数转化为一分一档表,才便于去分析、去比对,否则将失去意义;二是要对院校录取考生的位次弄清楚,如果本身具有这方面的数据或信息,那么操作起来还比较简便,若是没有这方面的资料,实行起来可能比较麻烦。需要注意的是,排名法通常在一些考生总量较少、人数相对稳定的省份比较流行,比如北京、天津、江苏、海南等地,由于报考人数、生源结构、招生计划等每年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录取数据相对稳定,报考已经常态化,加上一些辅导机构的帮助,这种方法已经被广大考生家长所接受。而在一些考生大省,中低分段的考生密集,同分考生全省少则几百、多则上千,这种情况下使用排名法一般就比较模糊了,所以建议除非高分区的考生,这些省份的家长要慎用排名。
三、类比法
所谓类比法是指拿往年考生的情况与当年学生进行对比,以往届生的升学去向对今年考生做出一个大概的估计。这种方法一般主要运用于自主招生和艺考生的院校确定,因为自主招生拟报考的学校和艺考生参加校考的院校都需要提前确定,而这时主要根据考生平时成绩做判断,平时成绩不同于高考成绩,也没有全省统考成绩做依据,只能根据考生母校往年考生的升学率及其年级排名情况,把学生今年几次大型考试的年级排名放到往届系统中去做类比。
四、系数法
即专业录取难度系数,将专业录取平均分除以所在批次控制线而得出。然后将考生高考分数(不含加分)除以批次控制线得出考生的专业报考系数,只要报考系数大于或等于专业录取难度系数,该专业原则上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