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招生须知

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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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招生须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招生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冀教学〔2015〕2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招生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授课地点: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报考条件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3.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及护士执业资格注册条件的要求,专接本临床医学专业原专科专业名称必需为临床医学;专接本护理学专业原专科专业为护理或助产等相关专业。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2016年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1. 3月7日8:00—3月13日17:00,登陆报名系统(http://zjbks.网址未加载)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完成初次报名;

2. 6月2日8:00—6月5日17:00,待考试成绩及各专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上线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按报考专业填报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请考生按照以上两个报名阶段的时限要求完成志愿填报,各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未按要求和步骤进行报名的考生,不再进行补报。

三、现场确认、缴费及指纹采集

凡报考2016年专科接本科考试的河北医科大学2013级专科学生,于2016年3月20日(周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到学校(中山东路361号)东教学楼一层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及指纹采集。

(一) 现场确认

核对由学校打印的《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表中信息无误后在右下角签字确认,同时签写《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考生本人留存一份)。

(二)指纹采集

考生参加考试入场时需进行指纹身份验证,信息确认结束后现场采集考生本人指纹。

(三)缴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06]13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生100元(公共课与专业课合计)。公共课考试大纲不再以纸质形式印发,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电子版。

2016年4月29日—5月6日,报名考生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四、考试及选拔

(一)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公共课:政治、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外语、政治各100分,考试时间各60分钟;计算机应用技术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按卷面成绩以10分制折算计入专接本考试总成绩(即计入专接本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成绩=考生卷面成绩÷40×10)。

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NIT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报名系统将默认为申请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免考。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具有免考资格的情况。取得NIT考试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10分)的60%(即6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的90%(即9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考生如果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折算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专业课: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总分值300分。

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考试时间

公共课:2016年5月7日上午9:00-11:35,实行一次发卷,一次收卷。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免考考生可提前半小时离场。

专业课: 2016年5月7日下午14:30-17:00。

(三)考试地点

2016年专接本考试集中考点,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均在指定考点进行,考生按照本人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

2016年6月1日公布考试成绩及各专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选拔录取

按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类或专业划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直接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接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接本入学资格

五、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2016年专接本考试继续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且退役至河北、具有河北户籍的2015年度退役士兵。

2.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16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原高职(专科)毕业院校主管部门报名;

2.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且退职至河北、具有河北户籍的2015年度退役士兵直接到省教育厅学生处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3月11日。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省级或地市级民政部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现场确认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要在省教育厅公布的2016年河北省专接本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报考专业。在生源院校报名的考生应在学校签字确认、采集指纹信息,签写《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后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在省教育厅报名的毕业于省外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由省教育厅指定院校进行签字确认、采集指纹信息及缴费工作。

(五)其他事项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有关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打印、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填报院校志愿等工作,均和其他考生相同,由本人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再另行通知。

六、入学后管理

入选学生入学后纳入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管理体制,以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完成本科学业,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相应学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学[2002]16号文件要求,毕(结)业证书格式及内容为“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626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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