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这些看似诱人的“赚钱”手段,实则是巨大的陷阱。校内非法集资披着“理财”“保险”“校园贷”的外套进行诈骗,也会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借口,诱导学生加入非法集资。
抵制非法集资,提高防范意识,河薇薇带你一起拆穿非法集资的真面目!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常见手段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的分类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资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脚踏实地才是正道
抵制非法集资
更多内容详见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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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蔡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