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我院2017年招聘计划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同意,拟面向社会选聘环境类专业学科带头人和数理化基础课教师若干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3月22日,教育部以《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的函》(教发函[2016]68号)致函省人民政府,同意在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建立本科层次的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随着201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到2017年9月本专科在校生将达8000多名。然而,学院仍执行冀机编办控字【2006】408号文件下达我院的编制416名,现实有教职工384名,人事代理65名,远远不能满足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需要。加之我院长期开展高职高专教育,本科专业学科建设经验少、学术带头人匮乏、基础课教师紧缺等问题凸显。
为此,学院党委研究并报请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同意,拟高薪招聘一批环境类专业学科带头人,调入一批具备本科教学经验的教师充实基础课教学队伍。以尽快适应本科教育需要,加快专业学科建设,打造过硬教学科研团队,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为国家培养出更好更多的环境保护建设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或试讲)、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和基础课教师的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我院拟选聘环境类专业学科带头人6名、经济类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信息工程类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选聘具有本科教学经验的基础课优秀教师6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选聘学科带头人和基础课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基础课教师岗位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授、硕士以上学历的副教授或特别优秀的博士讲师,具备五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且教学效果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数学、物理、英语教师共6名。
专业学科带头人岗位条件:具有硕士学历的教授或博士副教授,有五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且教学效果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主持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主持国家级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两项以上,且发表研究论文6篇以上并被SCI收录。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7月3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网址未加载)及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可网上报名,也可通过电话或到学院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请进入“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网址未加载)”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发往学院电子邮箱(emccrsc@163.com)。
电话报名请拨打办公电话0335-7815763、0335-7815769。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8月18日。
现场报名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邮编066102),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综合办公楼204),秦皇岛火车站、北戴河火车站均乘6路公共汽车“环境工程学院站”下车即到。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应聘岗位条件所需业绩材料报名。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E-mail或电话通知本人。
(二)面试与考察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组,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分别不同情况进行面试、试讲、考核等全面测试考察,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1、专业学科带头人考察:一是全面核查应聘材料,二是进行专业技术能力面试答辩,三是严格政治审查。
2、基础课教师考察:在资格审查基础上,进行试讲答辩,师德考核组进行全面的师德考核。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在考察中如发现有重大政治问题、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被开除公职等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试讲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面试、试讲成绩均按百分之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进行试讲,则单独计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考察结果在三日内公布并电话告知被考察者。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照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经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履行聘约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时间到岗,逾期不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待遇
学院实行全员聘任制,人事关系和档案可在调动时迁入河北环境学院,按河北省秦皇岛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基础课教师享受高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如果是博士学历的高职教师,可提供周转房一套,住房补贴5万元。
学科带头人提供周转房一套,住房补贴30-50万,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对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学校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可具体协商。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网址未加载)及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试讲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35-7815764、0335-7815763。
监督举报电话:0335-7815753。
八、招聘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并加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和基础课教师岗位条件表
2、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