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 2017年征兵准备工作通知》,要求高质量完成新年度征兵任务。全国征兵网已经正式开通,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等工作已经同步展开,根据征兵办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兵役登记和入伍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义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大学生是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既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迫切需要,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需求,同时对增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历史责任感和为国家民族的献身精神,促进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兵役登记与入伍征集对象范围
1.兵役登记对象: 2017年 12月 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2016年未登记的必须全部补登。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青年,应当登录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等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
2.兵役登记时间: 1 月1 日至6 月30日。
应征报名时间: 1 月10日至8 月5 日
3.入伍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在校生和2017届应届毕业生。其中大一至大三男同学应在2017年 12月 31日前年满18至 22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同学应在2017年 12月 31日前年满18至 22周岁。
4.凡符合以上条件的男性青年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为: http: //www.gfbzb.gov.cn )实行网上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
有参军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女性青年,可直接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参军,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
三、兵役登记与入伍征集工作安排
1. 5 月20日前,各地区要广泛发动,积极动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适龄青年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2.有参军意向的适龄男女青年登陆“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通道”,填写打印相关表格(《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等)后上交到学校或征兵单位。
3. 6 月上旬至8 月中旬,按照兵役机关统一安排,应征入伍学生参加体检、政审工作,政审与体检同步开展,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由兵役机关在《登记表》填写结论意见并加盖印章返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申请表》由学校留存用于办理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事宜。
4. 8 月底,兵役机关完成定兵工作; 9 月初,批准入伍,起运新兵。
四、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及体检绿色通道。入伍后,可享受入伍优抚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退役后, 2 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兵役登记和入伍预征是平时征兵准备的重要内容,是保证新兵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兵役登记和入伍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兵役登记作为“硬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把入伍预征作为“实征兵”,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为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2.深入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准确、细致地宣讲相关政策,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每名学生都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征兵政策、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做到宣传不漏一个人,工作不留死角,对有当兵意愿的适龄青年要做好重点指导和服务。
3.做好工作衔接。要切实抓好预征与征集工作的有效衔接,要准确掌握预征对象的联系方式,重点做好对毕业生群体的政策解读,及时通报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要强化后续服务,按要求落实学费补偿代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