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
户口是否迁往被录取的学校,完全凭个人自愿,国家没有统一规定。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注意:
1、新生报到需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一张一寸白底免冠彩色大头像片。无身份证的需开具未办理身份证证明(户口迁出地派出所),丢失身份证的开具丢失证明(户口迁出地派出所)。
2、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的姓名一致;须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户口性质(农业或非农业)、血型和身高;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填写到县。
3、户口迁移证必须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并且加盖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红色章。户口迁移证不得随意涂改,如因字迹不清,改写后,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红色章。
4、户口是石家庄市市区或石家庄市管辖的市、县的新生,个人愿意将户口迁到学校的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只需将家庭户口本带上即可。字迹要清晰,户口页上的登记项目要完整,须加盖有户口专用章。
5、新生入学报到后,二十天内不交户口的视为不办理户口。电话:0311-87935048。
6、户口迁入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铁道大学或石家庄市长安区区北二环东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