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通知】关于2016年度寒假安排的通知

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就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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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通知】关于2016年度寒假安排的通知

寒假即将来临,现就寒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1月25日(星期一)放假,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月28日上午8时到所在学院注册报到。2月29日上午各学院将学生报到情况及教师上课出勤情况分别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办公室。

二、教职工自1月25日(星期一)至2月26日(星期五)期间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休息时间。1月23日(星期六)、1月24日(星期日)、2月27日(星期六)、2月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三、寒假期间各部门、单位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之外,要安排好值班,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值班地点、电话、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的名单于1月18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和安全工作处各一份。学校总值班由学校办公室和安全工作处负责。

寒假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学校总值班由校机关各部门中层干部和安全工作处实行24小时双值班。

四、寒假期间本科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个别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离校,在1月1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审查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1月16日前,学生处将汇总名单转交后勤管理处。宿舍由各学院自行解决,安全管理及**由各学院负责。丁字沽校区和北辰校区留校学生于1月24日前分别到丁字沽校区公寓中心和北辰校区公寓中心办理手续。凭证出入学生宿舍。

五、寒假期间研究生确因课题研究需要留校的,在1月14日前向导师提出申请,导师报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1月16日前,研究生院将汇总名单转交后勤管理处。宿舍由各学院自行解决,安全管理及**由各学院负责。丁字沽校区和北辰校区留校学生于1月24日前分别到丁字沽校区公寓中心和北辰校区公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凭证出入学生宿舍。

六、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提前离校和延期返校。

七、放假期间,后勤管理处集中做好留校学生的后勤服务工作。寒假期间649路、319路公交车执行假期运行时间表(另发)。

八、安全工作处做好各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治安巡查和消防检查,避免各类案件的发生,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九、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

十、全校师生员工在假期中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和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抵制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等陋习,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和假期。

十一、廊坊分校、校办产业放假安排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安排。

学校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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