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资格审核(办理部门:招生办)。
2016年入伍的新生先到警安校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录取通知书”上加盖招生办专用章。
二、办理保留入伍资格手续(办理部门:教务处)。
审核完成后,新生带“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原件二份,需加盖入伍地武装部公章)、“录取通知书”到警安校区西配楼 教务办公室115室办理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填写“学生学籍异动表”(一式三份),随后由教务处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单”。
三、“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盖章(办理部门:校办公室)。
新生将“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填写完善并到西配楼二楼校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
四、档案留存(办理部门:就业指导中心)。
新生将“入伍新生保留学籍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由西配楼四楼就业指导中心留档。
五、复学手续。
相关手续办理完后,新生带走“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并交学生入伍地武装部。入伍学生退役后凭“录取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通知单”、“学生退役证”到学校复学报到。
特别提醒:以上手续仅在警安校区可以办理,所以无论任何专业的入伍新生请务必前往警安校区办理入伍新生保留学籍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