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宣传片
一、复试确认、缴费时间:
2018年3月5日—9日 8:30—16:00。
二、确认及考试地点:
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财务处(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三、确认注意事项:
复试合格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确认时间内进行复试确认和缴费,在截止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复试考试安排:
1、表演
复试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11日 9:00—17:00。
复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
(1)台词(自备文学作品,散文、寓言、小说片段、诗歌、人物独白等) 60分;
(2)形体(自备作品,舞蹈、武术、健美操等) 40分;
(3)命题小品 160分;
(4)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任选其一) 4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
复试时间:2018年3月10-11日 9:00—17:00。
复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
(1)指定文艺作品朗读(现场抽题,包括散文、诗歌、小说片段等文艺作品)100分;
(2)指定新闻播读(现场抽题,以新闻短消息为主) 100分;
(3)即兴评述(现场抽题,根据材料内容及提示要求进行脱稿评述,限时2分钟)100分。
3、戏剧影视导演
复试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 10:00—12:00。
复试考试方式:笔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
(1)小品创意写作 100分;
(2)影视作品分析 200分。
4、摄影
复试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 14:00—16:00。
复试考试方式:笔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
(1)热点评述(时事及摄影常识) 100分;
(2)摄影作品分析 200分。
5、广播电视编导
复试考试时间:2018年3月11日 10:00—12:00。
复试考试方式:笔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
(1)影视作品评论 200分;
(2)命题故事编写 100分。
6、戏剧影视文学
复试考试时间:2018年3月11日 14:00—16:00。
复试考试方式:笔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
(1)人物形象分析 100分;
(2)故事编创 200分。
特别提示:
1,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考试方式为笔试,如果和面试类专业时间冲突,请优先参加笔试考试。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无有效身份证件不得参加考试),主动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