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要求,为确保2019年毕业生就业数据准确并实时上传教育部全国就业监测管理系统,扎实帮助毕业院校做好离校后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和就业数据掌握工作,同时按照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要求,确保省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有序、提高效率,2019年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均由毕业生向毕业院校提供相关材料,院校初审通过后,由院校工作人员集中到省政务大厅办理,省政务大厅不再接收毕业生个人办理,省毕分办群也不再接收就业数据,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特此通知,请各学校务必做好材料收集、初审和解释工作。
附:省政务大厅受理毕业生手续范围:到驻冀中直单位、省直单位、省外单位就业的就业手续、遗失补发、特殊情况等;到省内市属、县(区)属单位就业的,务必告知毕业生可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属的市、县(区)人社局办理,不需到省政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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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季心宇
审核 孙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