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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河北金融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区域中心城市——保定市,距雄安新区40公里。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华北、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鲜明金融特色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是河北省优先发展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是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作为距离雄安新区最近的金融高等院校,学校确定了与雄安新区共成长的发展战略。成立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与雄县政府合作共建“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研究中心——雄县研究中心”;发挥金融研究优势,先后举办“雄安新区建设发展高端论坛”“绿色金融、绿色雄安发展论坛”“雄安新区投融资发展论坛”“保险创新与雄安发展论坛”等系列高端学术会议;选派优秀专家参加雄安新区建设咨询决策委员会,作为省内唯一受邀单位,与知名央企一道参与“雄安新区现场工作营”的具体工作,在服务新区建设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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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基本条件
1. 博士毕业生不限毕业院校,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 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学科要求。
4. 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的心理和体能素质。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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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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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
1. 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享受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高层次人才科研奖励等待遇。
2. 职称评审环节中对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按照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校内量化打分环节予以学位加分。
3.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派出海外进修。
4. 为引进的非本市博士教师提供三年单身宿舍,未来入住校内博士公寓,参照最新住房租赁政策执行。
5. 引进的博士教师具有副高职称的,可以校内执行三年正高四级工资待遇;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可以校内执行三年副高七级工资待遇。
6. 协助解决引进博士教师子女中小学入学。
注:①科研及其他成果在上述条件外的博士待遇视情况一人一议。
②近五年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的博士优先考虑,视情况可提高安家费标准。
③表中所列期刊级别按照《河北金融学院科研成果等级认定表》执行。
④安家费原则上按月发放。
⑤科研启动经费依据《河北金融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⑥符合《关于深化拓展“名校英才入冀”计划房租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博士,按政策执行相关待遇。
⑦引进、招聘博士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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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方式
1. 凡符合本公告所公布招聘学科和岗位要求人员,请将《登记报名表》发送到各招聘部门邮箱或我校人事处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专业+应聘部门)。《登记报名表》见学校校园网招聘公告附件。
2. 本次招聘采用选聘方式,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可随时到校面试。
本公告长期有效
河北金融学院秉承“艰苦奋斗、奋勇拼搏、甘于奉献、追求卓越”的金院精神,践行“明德守信、求真尚行”的校训,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向着金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迈进!热忱欢迎各位有志之士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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