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体育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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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学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求职的影响,按照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学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

进一步加强院、系两级就业工作指导服务体系,毕业生可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沟通和联系,简化、优化就业手续办理流程,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暂停校园各类招聘活动,推行网络、线上招聘

(一)推迟原定举办的春季校园双选会和招聘单位进校园开展宣讲会、笔试、面试等招聘活动,待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恢复开展校园内招聘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阶段主要通过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hepec.edu.cn/col/1498529076375/index.html)和各系网站、学院学生工作QQ群、微信平台等渠道,在线发布各类招聘信息、工作通知。

(三)招聘单位将招聘相关材料电子版(含招聘职位要求及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招聘单位简介及营业执照等)发至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tiyuan2008@126.com),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向毕业生发布。建议各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收取学生简历,并简化有关考试程序,鼓励采取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在线开展笔试、面试,尽量减少毕业生流动。

三、确保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手续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原则上不实行现场咨询和办理。在维护师生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保证毕业生日常就业手续正常办理。待学校正式开学后,毕业生需向学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也可对原材料进行补领、补盖章。具体办法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可到河北体育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三方协议”联系辅导员;

(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盖章等事项可通过向就业指导中心邮寄原件的方式办理就业手续。邮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学府路82号,河北体育学院就业指导中心(1号办公楼105室),邮编050041;

(三)公务员面试需加盖院校毕分办签章的,邮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此表上的学院和教务处签章,需联系院办和教务处);

(四)改派手续。目前不存在需要通过学校办理的应届生改派;往届生改派,需直接联系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社厅原则上不实行现场咨询和办理,确需办理,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冀时办”手机app实行网上申报、线下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办理,省人社厅联系电话:0311-66635291或0311-66635346(邮寄材料时,请包裹里一定要另附一张纸,写清楚手续办好后的邮回地址)。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应严格按照学院开学安排,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如遇到就业特殊情况(如办理有关就业手续时确需材料原件等),请毕业生及时联系辅导员和就业指导中心协助解决。

四、积极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一)按上级工作部署,延长毕业生就业报到、求职创业补贴、引进落户等手续办理时间,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二)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毕业生求职、面试、报到等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保障毕业生就业机会。坚决制止针对湖北籍毕业生设定不合理招聘条件等行为,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联系电话:0311-85337845,15354110012(胡老师)

电子邮箱:tiyuan2008@126.com

河北体育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2月9日

排版编辑 | 郭丽微

审核编辑 | 赵云吴紫璇

责任编辑 | 秦娟

出品单位 | 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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