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 校友创业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试点建设的通知》(冀科高〔2018〕5号),2018年廊坊市再次被确定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试点市,并安排省级专项经费585万元,重点支持廊坊域内入驻众创空间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为做好试点市项目征集工作,依照《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廊坊市资助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廊财教〔2017〕72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属于大学生组建的团队或领办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廊坊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专院校中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重点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卫生、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
2、团队主要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为5年内毕业(2013年9月以后)的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院校)。项目组成员以大学生为骨干,所占比例达到60%以上。
3、利用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大专院校的条件设施,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核心期刊论文、科技验收(鉴定)成果等较好的前期研究储备和成果支撑;团队项目需要有相应专业领域的创业导师指导。
4、对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以及在其他各类、各级、各地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和有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介入的项目,可在评审中获得加分。
5、2017年在廊坊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试点市建设中已获得资助的项目,本次不再受理申报。获得资助的项目中,项目组主要成员(前3名),不能在本次新申报项目中担任项目组主要成员(前3名)。
6、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二、申报时间
9月12日之前
三、申报方式
登陆廊坊科技信息网:http://www.lfinfo.gov.cn/
或点击“阅读全文”下载并填写项目推荐表、项目评审表及商业计划书(PPT)模板,填写完毕后报学校招生就业处——新体育馆121,
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4817100@qq.com。
四、组织结构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负责本次廊坊市资助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征集的总协调,并指导各孵化器、众创空间、大专院校的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廊坊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组织的项目受理、评审、公示等工作。
廊坊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2018年“双创周”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在本次项目评审的时间、地点安排和评审活动组织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廊坊市教育局做好域内大中专院校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
廊坊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具体负责项目的受理、评审、公示、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电话:010-61591445
联系人邮箱:34817100@qq.com
排版 | 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