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招聘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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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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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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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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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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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中医院
医院简介:
松滋市中医院为一所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是全市唯一一家国家二级优秀中医院,坐落在松滋市中心城区新江口镇乐乡大道75号。 医院始建于1979年,三十年来,医院恪守“弘扬国粹、汇通中西、进德修业、济世惠民”的院训,坚持“管理强院、特色立院、人才兴院、爱心办院”的办院方针,已逐步发展成为一个集医疗、实习培训、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联系方式:
地区:松滋市
网址:
http://jingzhou014801.网址未加载/about.asp
联系电话:0716-6668999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新江口镇乐乡大道75号
邮编:4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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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简介:
湖北省松滋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川、鄂、湘交通要道的湖北省重点镇,鄂西南明珠,松滋副中心,松滋西南工业重镇—刘家场镇,区域优势明显,交通便利,资源丰富。全院占地面积27840平方米,建筑面积1885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7489平方米,服务人口40余万人,服务半径40公里以上,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规模、设备、技术都较为雄厚的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爱婴医院。是全市城镇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城镇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联系方式:
地区:松滋市
网址:
https://yyk.网址未加载/songzi/81935/
联系电话:0716-6512278
地址:湖北省松滋市刘家场镇人民大道39号
邮编:43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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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合同制人员招聘(第一批次)工作延后,前期招聘报名已经结束,医院近期将第一批次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合格人员请及时关注医院官网,做好招聘考试考核准备。
另由于医院工作需要,补充部分招聘岗位,具体详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实施方案(第二批次)》,第二批次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官网公布,与第一批次合同制人员招聘一并进行。
第二批次招聘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9:00-2020年7月17日16:00。疫情期间采取网上报名,填写《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一并按照《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实施方案(第二批次)》要求报送至指定邮箱:lysyrsc@163.com。
在疫情期间参加招聘考试考核人员,请按照以下程序到我院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从疫情高风险地区(包括此期间被划为高风险地区)来锦人员,需集中隔离14天(自入锦之日起隔离14天),做2次核酸检测阴性,可参加考试考核,食宿费、检测费自理。如在截止考试考核时间内,不能完成集中隔离14天,不能参加考试考核,不能参加此次应聘。
2、湖北省、牡丹江市来锦人员,提供有效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通行绿码、行程绿码,隔离14天后可参加考试考核,食宿费、检测费自理。
3、其他地区(不含湖北省、北京市、牡丹江市及其他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提供健康绿码、行程绿码可参加考试考核;无健康绿码、行程绿码者,隔离14天后可参加考试考核。
4、风险地区查询: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在通知考试考核时,医院官网将公布风险地区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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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人才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0年度招聘计划表(第二批次)》(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4日9:00-2020年7月13日16:00(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信息表,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五、报名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正反面双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3)所有已获得的高中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应聘岗位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的,请提供证书扫描件。
5)应聘者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大专及以上所有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除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还需登录学位网打印学士及以上学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6)请下载并打印承诺书(详见附件3),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后,在指定位置手写签名。
7)其他在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证明材料。8)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核不通过。
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上传,发至邮箱13555982925@126.com。无论是否录用,均需存档。
六、资格审查
医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两项考试满分各为100分,最后按照5:5的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我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给予录用。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院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院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来源:招生就业办公室
排版:王晓波
审核:陶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