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发[2020]5号)及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实施2020年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工作的通知》(保教发[2020]26号)文件精神,今年保定市将培养100名小学全科教师,免费上大学,毕业后有岗有编↓↓↓
原则目标
坚持“面向农村、按岗培养、专项招聘、定向就业、限期服务”的原则。通过公费教育形式,培养一批既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又能承担农村小学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全科教师,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培养范围和数量
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边远贫穷地区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全省招生、农村就业”的原则定向培养100名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
保定市2020年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招生计划
培养专业
小学教育。
培养院校
保定学院。
培养方式
采取全日制形式培养,学历为本科,学制为4年。
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体检合格。
(三)相貌端庄,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填报本科提前批A段高考志愿,无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二)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
(三)签订协议。学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培养计划县(市、区)政府签订编制核准计划内公费培养协议。
培养费用
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安排。
在安排国家和省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定编定岗
培养对象按时完成培养院校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毕业离校前,在编制限额内,由市教育局制定专项招聘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合格后由签约县级教体局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在空编单位落实工作岗位,办理编制核准和入职手续,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不再参加教师招聘考试。
履约管理
服务期内的小学全科教师未按协议约定从事教育工作的,须按协议规定向协议县级政府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超过缴纳时限,还须支付滞纳金不能完成规定服务年限的,根据协议规定按不足服务年限折算,向协议地政府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具体办法按培养协议执行。小学全科教师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报考学历提高脱产学习。服务期内的小学全科教师经就业县级政府批准,可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