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网络考试方案
一
考试时间
入场时间:2020年7月17日 8:50-9:00
考试时间:2020年7月17日 9:00-9:50
二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书法学
招生计划:2个
三
考试方式
书法学专业实行网络视频考试,考试形式为全程录像的笔试考试。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考试时间使用智能手机在“小艺帮”APP上进行网络视频考试,全程录制考生笔试考试过程,考试结束时上传考生考试全过程录像和作品照片,具体操作方式参照附录一《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网络考试操作说明》。
四
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学
考试方式:网络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书法创作(300分):四尺三开宣纸竖式使用,根据提供的考试内容及要求进行完整创作,笔墨纸砚材料自备。考试时长40分钟。
视频录制要求:
1.根据提供的考试内容及要求创作,在四尺三开宣纸上竖式书写,书写时长40分钟;
2.考试开始前需展示空白试卷,完成作品1/3、2/3时手持试卷在镜头处展示3秒,考试结束展示试卷30秒;
3.考试采用双机位拍摄,面向墙壁摆放桌椅。请考生在主机位手机上安装【小艺帮】APP软件,用于申请考试、接收试题、考试全程监控、提交答卷与主机位视频等;在辅机位手机上安装【小艺帮助手】APP软件,用于考试全程监控、主机位使用情况全程监控、提交辅机位视频等。考生、作品及主机位须全部入镜,保证手机、考生、考卷互不遮挡且全程不离开画面,否则视为作弊,取消成绩;
4.作品完成后拍照提交,画面应清晰,因拍照等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承担;主机位拍摄的视频和照片提交完成后再提交辅机位视频;全部视频和照片提交成功视为考试完成,否则视为考试无效;
5.试卷中不得出现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手机拍摄试题。
五
录取原则
由我校自行组织的书法学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为准。
六
特别说明
(一)凡参与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本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相关要求。
(二)若教育部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调整,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河北传媒学院所有。
七
评审方式
网络视频考试仍以专家组评审的方式给予最终成绩。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视频制定明确评分标准,严密评分组织、严格评分纪律,评分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确保考生成绩复核及申诉渠道的畅通,保障考生权益。
八
监督和违规处理
为防范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考试系统在考试前和考试过程中多次进行身份认证和活体检测。学校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录二《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网络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加强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复核和复测不合格或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违规或作弊者,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并通报该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凡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
专业成绩通知与查询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分省、分专业排名。
(二)所有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hebic.cn)查询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专业合格证,学校不再统一邮寄,成绩公示日期待定。
(三)我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发放合格证,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1430
咨询电话:(0311)85334781
传真:(0311)85334780
邮箱:zs@hebic.cn
招生办微信: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录取办公室
网址:http://zs.hebic.cn
附录:
一、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网络考试【双机位】操作说明(http://zs.hebic.cn/uploadfile/2020/0715/20200715071943123.pdf)
二、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网络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http://zs.hebic.cn/uploadfile/2020/0715/20200715072004122.pdf)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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