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学院大学生参军入伍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着眼为部队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发挥军队资源优势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高我校大学生征集数量和质量,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与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军区《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动〔2020〕11号)精神,在落实好上级征兵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相关奖励措施。
一、放宽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条件限制,履行相关程序并经学校同意,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退役学生复(入)学后,思想政治、体育、国防教育、军事技能训练等课程免修,成绩按优秀计算。另外再给予3个学分奖励,用于免除专业核心课程以外的课程,直接获得学分,成绩按合格计算。具体免除课程由教务处根据学生所在专业的教学计划确定。
三、在我校大学生征集任务计划内且从河北省应征入伍的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额外补助10000元;若需要进行近视眼矫正手术的,可凭《入伍通知书》及视力矫正手术证明,享受一次性补助3000元;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按1000元/生进行奖励。
四、对于应征入伍的新生和在校生,退役复学后,经过本人申请,根据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情况,可酌情授予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一次;对于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经过本人申请,在应征入伍当年度可酌情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等有关荣誉称号一次。(以上政治奖励不占班级名额)。
五、退役复学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在就业、创业等方面,优先获得指导和服务。
六、实行应征入伍学生家访制度,将我校应征入伍学生(含服役和退役复学学生)全部纳入家访对象,有效进行家校沟通,做好拥军优属和立德树人工作。
七、实行与现役学生和服役部队联系制度,军地联合,共育英才。
八、执行学校征兵工作通报制度,将每个学院学生的兵役登记、参军报名、上站体检、政审、定兵等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并将当年征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学院学生工作、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考核挂钩,确保征兵任务完成。
来源:安全工作处
排版:宣传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