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关于举办第九届校园艺术品拍卖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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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方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关于举办第九届校园艺术品拍卖会的通知

河北东方学院文物与艺术院

关于举办第九届校园艺术品拍卖会的通知

各年级、教学班:

为进一步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活力,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提高文物与艺术学院全院师生的艺术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让学生通过参与拍卖,广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行业,增加阅历与社会经验,促进我院大学生健康成长,经学院研究决定,特举办河北东方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第九届校园艺术品拍卖会,以期全面展示我院的教学成果。校园艺术品拍卖会是文物与艺术学院精心打造的校园文化艺术品牌,是校园艺术交流与教学实践的平台。本次拍卖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定于十一月份举行。现将拍卖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格物致知,知行合一。

二、活动时间

11月15日——11月25日

三、活动地点

体育馆二楼

四、具体流程

01拍卖标的的选择

为了更好体现“ 格物致知,知行合一”校园艺术品拍卖会主题,拍品以文物与艺术学院各专业学生的文创产品、书画作品、古代钱币、玉石器、珠宝首饰、陶瓷器、文玩杂项、设计作品、二手闲置物品等为主。包括各专业课程的教学成果,如:素描、色彩写生、图案临摹、设计手绘、陶艺、文物修复等课程的作品,在实战演练中掌握相关课程的知识和技能。

02拍品征集阶段

11月15日——11月17日

1、向各年级专业班统一征集拍卖标的(包括委托方、作品名称、尺寸、保留价等信息),可由各班负责人统一整理好上交至第九届校园艺术品拍卖会征集部(北二教4楼学生会会议室)。

2、各专业班同学亦可直接向第九届校园艺术品拍卖会征集部(北二教4楼学生会会议室)递交拍卖标的。

3、委托方本人提供的拍品,须有本人证明拍品所有权。

4、作品征集过程中,由征集部人员代表第九届校园艺术品拍卖会与拍卖委托方签订拍卖合约。合约存底。

第九届校园艺术品拍卖会征集部:

北二教4楼学生会会议室

第九届校园艺术品拍卖会负责人:

李尚泽:15127695220

甘雨龙:18032475093

03拍卖师选拔

本届拍卖会的拍卖师在全院进行海选,自愿报名,面试考核,当选者颁发证书及奖品,具体细则另行制订。

04审核拍品阶段

11月17日——11月20日

1、对征集到的拍品进行初步筛选,决定取舍。审核未上拍的,返还拍品委托方。

2、对拍卖标的定起拍价。

05终审拍品、制作图录

11月21日——11月23日

1、拍照、编辑文字介绍。

2、确定每件拍品具体状况、制作图录。图录包括作品名称、尺寸规格、起拍价等内容。

3、图录制作。在全院海选,成立图录设计编辑部,选用者颁发证书及奖品。

06拍品预展

11月24日

1、网上预展:微信公众号、网站、QQ等。

2、预展:时间、地点(待定)

07拍卖实施

1、时间:2020年11月25日。

2、填写竞买人登记表并换取号牌,收取押金。

3、拍卖会人员安排:拍卖师、书记员、现场签单员、电脑操作人员、库房人员、摄影、财务结算人员。

4、拍卖会物品准备:竞投号牌、照相机、电脑、投影、成交确认书、拍卖槌等。

08拍卖善后事宜

1、拍品交付与退回:

成交拍品现场结算收款并交付拍品,填写拍品交割记录单。流拍拍品在5天内,返还拍品委托方。

2、拍卖会号牌及保证金现场退还。

3、成交拍品,按第九届校园艺术品拍卖规则结算。

五、要求

各教学班要高度重视这次校园艺术品拍卖活动,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征集,通过参与拍卖活动锻炼能力,全面提升思想素质、求真精神和务实的品质,培养积极向上、珍爱美好生活的优良心理品质,为以后融入社会生活做好铺垫和准备。

河北东方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

2020年11月12日

河北东方学院

终审:文物与艺术学院新媒体中心

出版:文物与艺术学院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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