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2号),正式公布了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为“通过”学校名单,河北美术学院顺利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自2017年评估建设工作启动后,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评估方针指引下,对照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学校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找准办学定位,更新教育观念,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推进学校各项建设。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学管理更加规范,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教学建设成效明显,推动了学校办学质量的提升。
2019年11月18日至2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组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专家组认为学校定位发展凸显体制机制优势,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得到保障,教学经费投入达标,教学运行规范有序,校园文化建设形成特色,用艺术眼光、行业视野、创业魄力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形成了“情系美术、投身教育、艰苦创业、服务社会”的河北美院精神。专家的高度认可,合格评估的顺利通过,标志着我校人才培养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