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2021 届农工类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双选平台,加大农工产业招才引智力度,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经研究,河北省教育厅决定举办 2021 届农工类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承办单位:河北农业大学协办单位:各有关高校
二、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21 年 4 月 17 日—5 月 7 日
线上举办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5 月 14 日
线下举办时间范围:2021 年 4 月 28 日—6 月 1 日
三、招聘会形式
本次专场招聘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主会场将由河北农业大学设在国聘网(网址:https://www.网址未加载/),招聘会将按照专业设置,分类别、分场次为供需双方提供更加精 准的就业服务。用人单位可在线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专场招聘会、查看筛选简历。毕业生可在线浏览招聘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投 递简历。有关高校要及时将国聘行动双选会报名操作指引(见附 件 1)转发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各有关高校要积极稳妥组织好线下招聘会场,参照教育部
《高校举办校园招聘会和毕业生实习、面试疫情防控指南》(见附件 2),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校园招聘组织工作方案,适时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建立线上线下优势互补的招聘机制,为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双向交流平台。
四、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加强用人单位调研和就业市场开拓,运用大数据分析,筛选与农学、工学毕业生匹配度高、用人需求大的单位;主动联系邀请大型央企、国企、龙头企业等对毕业生有吸引力的企业来校招聘;发挥院系积极性,引导专业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走访大量吸纳毕业生的相关单位,深度挖掘就业岗位。
(二)有关高校要认真做好本次活动宣传与组织工作。在本校就业网首页发布招聘会相关信息;动员学生积极参与,通过就业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本次线上招聘会对用人单位免费开放,河北省教育厅委托承办方、协办方负责单位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可进行双选会页面展位的展示和职位上线,建议用人单位尽早发布职位信息,便于提前筛选投递简历。供需双方可于 5 月 10 日-14日期间每天 9:00-17:00 进行视频面试。
(四)线下招聘会时间根据各高校的工作安排自行拟定,确保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两手抓”“两不误”。
(五)各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发布职位信息需保证真实、合法,不得出现虚假信息、就业歧视等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参会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人:江舢
电 话:0311-66005716
河北农业大学联系人:李村
电 话:0312-7521232
附件:1.国聘行动双选会报名操作指引
2.《高校举办校园招聘会和毕业生实习、面试疫情防控指南》
河北省教育厅2021 年 4 月 16 日
附件 1
附件 2
高校举办校园招聘会和毕业生实习、面试疫情防控指南一、校园招聘防控措施
(一)招聘和应聘人员
1.招聘单位应科学派遣招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统筹安排, 科学调配去往各地的招聘人员,控制人数,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 且不来自或途经疫情高、中风险地区。
2.做好健康监测和信息摸排。确定进校日期后,进校人员需提供进校前 14 天的出行轨迹(通过手机短信、社区疫情管理工具及同行查询工具查询)和实时更新的健康码,判断是否来自、停留或途经疫情高风险或中风险地区、是否有密切接触史、是否存在发热及咳嗽等异常症状,仔细审核、分类处理,依据流行病学史和健康状况,确定批准进校人员名单。
3.执行高校属地管理政策。招聘人员应该认真学习、了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格执行去往高校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及措施要求。
4.招聘人员旅途中的注意事项。出发时随身携带足量备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有条件的建议乘坐私家车,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擦拭消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应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乘务人员。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配合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及作为学校审核依据。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要及时就医。
5.应聘毕业生注意事项。毕业生返校当天开始连续进行健康监测,招聘会前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不得进入招聘现场,非本校毕业生不得进入招聘现场。提前准备个人健康码、个人简历等有关材料。
(二)学校的相关准备工作
制定分批进校方案。按照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的原则,制定各进校单位分批进校的时段、批次、校园出入口,并通知到位。
设置临时观察点。在指定校园出入口增设临时观察点, 配备人员,对进校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并登记相关信息。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不得参与现场招聘与应聘。
做好应急预案。学校举办校园现场招聘会要提前与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对接,明确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流程,做好应急预案,提前开展应急演练。
(三)招聘会当天的事宜
参加招聘会人员注意事项。进校当日,所有参加招聘会人员根据学校通知方案分批依次到校,出示健康码和进校证明后,开展体温测量和症状问询并登记。人员须间隔 1 米以上, 依次排队,避免拥挤。招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招聘会场所要求。天气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设在校园室外场所,如室外运动场;如在室内,要求宽敞、通风。招聘会当天早晨对包括桌面、地面、过道、门把手、电梯等区域使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后保证持续开门开窗通风,场馆须视人员密度进行限流,招聘场所需准备充足的手部消毒剂。公共区域分布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及时清理。
应聘毕业生注意事项。依次排队进入招聘会地点,人员须间隔 1 米以上,避免拥挤。建议全程佩戴口罩,并准备一个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招聘会后有关工作
招聘会结束 14 天内,参会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须按照要求进行相关检查,并主动及时报告。
二、毕业生外出面试、实习防控措施
(一)毕业生出发前有关事宜
向学校报备后确定行程。毕业生如需外出实习、面试, 应当提前向学校报备,在学校确认同意后,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建议不前往、不经停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坚持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
做好健康监测。准备实时更新的健康码。确认是否存在发热及咳嗽等异常症状,如有相关症状,不得外出面试。
旅途中的注意事项。出发时随身携带足量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擦拭消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应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乘务人员。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配合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及作为学校审核依据。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视病情及时就医。
(二)面试、实习单位的准备工作
制定分批错峰面试方案。按照分时段、分批次面试的原则,避免应聘人员过于集中。
面试地点和人员要求。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在指定出入口设置临时观察点,配备人员,对面试考官和应聘毕业生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有发热症状者不得进入。
(三)面试当天和实习期间要求
招聘、应聘人员注意事项。参与面试双方人员需持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和症状问询登记后方可入场。面试、应聘人员
全程佩戴口罩,须间隔 1 米以上,依次排队,避免拥挤。如招聘方要求观看应聘毕业生的面相,毕业生取下口罩的同时,招聘方应戴上口罩。
面试场地要求。当天早晨对包括桌面、地面、过道、门把手、电梯等区域使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后保证持续开门开窗通风,须视人员密度进行限流。公共区域分布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及时清理。面试点需配备手部消毒剂。
关于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必须向实习、试工毕业生提供与正式员工同等标准的防护装备。工作场地避免人员聚集,应保持 1 米的间隔。
(四)结束面试返校有关事宜
返校途中的注意事项。返回时随身携带足量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擦拭消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应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乘务人员。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配合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及作为学校审核依据。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要及时就医。
关于返校隔离。如有在中、高风险区停留,或者可疑密切接触史,需根据规定如实进行信息登记和隔离。
做好健康监测。准备实时更新的健康码。确认是否存在发热及咳嗽等异常症状,如有相关症状,暂不返校。如返校 14 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