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不在属于美术类,无需统考合格,但是涉及美术的考试。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混合所有制新型综合艺术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是参照国内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院校之一,具有独立颁发本科毕业文凭和授予学士学位资质。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数,最终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正式下达计划数为准)如下: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国拟招生计划数 | |
视觉德稻设计学院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69 | |
130503 | 环境设计 | 95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69 |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45 | |
130310 | 动画 | 48 | ||
130404 | 摄影 | 44 |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 | 88 | ||
时尚设计学院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31 | |
130507 | 工艺美术 | 60 | ||
130301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24 | ||
美术学院 | 130402 | 绘画 | 5 | |
130403 | 雕塑 | 20 | ||
130506 | 公共艺术 | 27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26 | ||
表演艺术学院 | 130301 |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 29 | |
130301 | 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 | 29 |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9 | ||
流行音乐舞蹈学院 | 130211 | 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 | 16 | |
130211 | 流行舞蹈(街舞) | 22 | ||
130209 | 流行音乐(流行器乐) | 12 | ||
130209 | 流行音乐(流行演唱) | 20 | ||
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学院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95 | |
文物保护与修复学院 | 130409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15 | |
合计 | 1018 |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1、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
专业(专业方向)名称 | 专业考试方式 | 招生省市 |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公共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 | 不组织校考。 专业成绩依据招生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 面向部分省市招生(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
绘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流行音乐(流行器乐)、流行舞蹈(街舞)、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 | 组织校考。 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校考报名要求,如所在省市有相关统考要求的,考生须在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校考。 | 面向全国招生 |
文化产业管理 | 不组织校考。 普通类(非艺术类专业)。 | 面向部分省市招生(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
2、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须在符合各省(市)相关招考规定的基础上,依照我校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我校相关专业在各省(市)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要求,请参考学校官网公布的《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2年各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表》(点击查阅)。如后续因疫情等原因,考生所在省(市)统考科类有所调整,请以各省(市)考试院最终要求为准。
校考专业 | 报名方式及时间 | 考试时间、形式 |
绘画 | 即日起至1月18日12:00前登录我校官网首页“招生热线”或扫描页末二维码、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后,按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 初试: 1月22- 26日远程线上考试(小艺帮APP,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后续公告及相关考试操作要求) 复试、三试: 暂定为3月19、20日本校考点现场考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随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后续最新公告) |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 ||
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 |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
流行舞蹈(街舞) | ||
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 | ||
流行音乐(流行器乐) | ||
流行音乐(流行演唱)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广播电视编导 | ||
摄影 |
3、校考科目及考试规程:
绘画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初试(远程线上考试,分值:合格/不合格)
1、朗读《考试承诺书》
2、上传9幅本人作品(素描3幅、色彩3幅、速写3幅)
考试要求:
1、考试采用在线录制视频并上传的方式,录制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录制时长。拍摄过程中禁止使用剪辑、合并、暂停、美颜、滤镜等特殊技术效果。
2、需上传9幅本人作品(素描3幅、色彩3幅、速写3幅,请提前准备好),每张大小在5MB以内,图片格式可为jpg、png。
3、所提交的图片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
(二)复试(现场笔试,满分值:300分)
考试内容:
1、素描:肖像写生(4开纸,限铅笔或炭笔),满分值12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色彩:肖像写生(4开纸,限水粉、水彩或丙烯),满分值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命题创作:根据试题提供的素材和要求,完成相应的创意构思构图与人物动态组合、场景组织的绘画创作。(A4纸,限铅笔、炭笔、水粉、水彩、马克笔,不得使用带亮粉、反光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满分值8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高考报名准考证、校考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照相机、摄像机、寻呼机、MP3、MP4等影像通讯电子设备和其他拍照设备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用手机等照相设备拍摄画卷。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带入考场或违规使用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可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在开考1小时后方可交卷;
4、凡在画卷正反面用线条、明暗、色彩等做任何与考试要求无关的记号的将作降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废卷处理。除指定位置外,考生在其他任何位置签名或书写文字,作废卷处理;
5、考生不得将画架、小板凳、九宫格、放大尺、拷贝纸(包括草稿纸)、电吹风、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废旧报纸等)带入考场,已带来的一律交监考教师统一保管。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的,一律按违规论处;
6、考试期间考场内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帮他人绘画,更不得调换、抄袭他人画卷,违者按作弊处理;
7、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待监考教师收取考卷及考题并核对准考证号、姓名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录取规则:
1、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2、初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
3、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摄影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初试(远程线上考试,分值:合格/不合格)
1、个人情况介绍(年龄、身高、体重、兴趣爱好)。
2、简单介绍自己拍摄的一张摄影作品。
3、上传4-6张本人拍摄的图片作品。
考试要求:
1、考试采用在线录制视频并上传的方式,录制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录制时长。拍摄过程中禁止使用剪辑、合并、暂停、美颜、滤镜等特殊技术效果。
2、视频拍摄完成后,需在附件中上传4-6张本人拍摄的图片作品(请提前准备好),每张大小在1-3MB,图片格式可为jpg、png。
3、所提交的视频及图片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
(二)复试(现场考试,满分值:150分)
1、摄影操作技能(分值100分)
考试内容:在规定的区域、规定的时间内实际拍摄。
考试要求: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数码单反相机拍摄,在考务人员安排的创作区域内,考生自行选景拍摄,选取二张照片交到指定的计算机中。考官根据显示屏上传的实拍照片评定打分。
2、面试(分值50分)
考试内容:考官与考生的对话,考生允许携带个人摄影作品选。
考试要求:考生陈述对摄影的认知和个人的优势等;考官通过与考生的沟通了解其综合能力。
(三)三试(现场笔试,满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基础知识(笔试,分值120分)
考试内容:摄影基础知识、文化常识以及图片、影视作品分析。
2、美术基础(素描,分值30分)
考试内容:以提供的人物肖像图片进行单色素描(用铅笔)。着重考察考生对事物的观察能力,对形体的结构、明暗、层次的理解能力,以及对艺术感染的表现能力。
二、录取规则: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须统考成绩合格;
2、校考专业分最终满分值300分:复试合格成绩+三试成绩;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三、考试注意事项:
1. 面试主要了解考生对摄影的认知和个人的优势等;考生可以但不规定呈现个人摄影作品,摄影作品中涉及的诚信问题将严重影响考生的录取。
2. 摄影操作技能考试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 数码单反相机拍摄(容许自带相机,但需按规定使用SD储存卡,以JPG格式拍摄)。拍摄以后将相机中的图像选取两幅交给考务人员输入到指定的计算机中。
3. 笔试可以参考以下图书:
《摄影技艺教程》(第七版)颜志刚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
《影视语言教程》李稚田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4. 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5. 笔试考生除规定的草稿纸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纸张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试卷中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纸张,无论是否构成作弊,一律按作弊处理。考生严禁在试卷封闭线外书写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标记,违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在同一专业大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高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专业录取,具体规则如下表,无专业级差。实行分省计划招生的专业类别中,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作分省计划、全国招生的校考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校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符合所在省相应投档要求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分省计划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3、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4、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所属专业大类(即:专业类别),同一专业大类所含专业统一划线,在该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大类之间在录取额满时,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
5、各校考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等专业。),考生须据实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填报专业志愿。绘画、摄影、动画专业须无色盲无色弱,美术类各专业色盲色弱不宜报考,表演、流行音乐、流行舞蹈专业有心脏病等病情病史的不宜报考。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中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我校依据沪价费[2005]24号、沪教委民[2015]4号、上视董决字[2019]9号等文件,2022年收费标准为:
艺术类(含美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0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保障制度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多种奖、助学金制度。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官网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官网内招生热线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公众号后进行网上咨询。
官网网址: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工作日9:00-16:00):021-67823033、67823034
(扫描上方二维码后关注,可进行校考报名、校考成绩查询、招考信息了解、招生咨询等)
八、投诉监督
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7820592。
九、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699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