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学院现有财政学和税收学2个本科专业,具有财政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财政学专业是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1人,博士及在读博士28人,有河南省省管优秀专家、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院聘请了一些知名专家教授及财税部门、税务师事务所的实务专家作为客座教授或硕士生校外导师。学院科研战果丰硕,近几年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及河南省级科研项目50多项。
学院注重开展学生创新、实践、交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训练。依托“博雅教育”文化品牌,借助“财税名家讲坛”“博雅讲坛” “财税大讲堂”等平台加强学风建设,营造学术氛围,服务学生成才。学院办学30多年来已累计培养4000多名毕业生,他们业务素质过硬,专业就业领域相关度高,在政府财政税务机关、金融行业、财税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受到社会普遍赞誉。
联系方式:
网址:http://czsw.huel.edu.cn/
电话:0371-86159331
专业设置:
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专业)。
按类(财政学类)招生。该类招生录入的学生,在第二学期末,按照个人志愿与学习成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到财政学、税收学专业。第三学期开始执行分流后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财政学
基本学制:4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学科门类:经济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财政、税收、会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运作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在各级财政、税务等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各种中介咨询服务机构从事财政、税务、会计、审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学科必须具备的经济学基础知识,掌握财政、税收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财政收支、政府预算与会计、税法运用方法和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和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本专业必须掌握的财政经济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有完善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经济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财政学科必须具备的经济学基础知识,财政、会计、管理和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处理财政、财务会计、税收筹划及审计等相关方面业务的基本技能,业务实践操作能力强;
3.掌握文献检索、经济信息搜集、资料查询等财经信息处理方法;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5.能熟练使用英语和计算机技术从事相关业务,并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等级水平。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核心课程:财政学、中国财政史、政府预算、政府会计、公共支出管理、税收理论、中国税制、税收管理、税收筹划、财务会计、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国际经济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集中实训、入学教育、认识实习、创业教育、学年论文、财政学专业社会实践;课内实训:实验室实训等。
税收学
基本学制:4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学科门类:经济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税务、财会、法律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在各级税务机关、企事业单位、税务中介机构等部门从事税务管理、税收筹划、财务会计等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学习税收学科必须具备的经济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税收、财政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实践知识,训练其理论研究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税收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能够进行税收筹划;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核心课程:税收理论、中国税制、税收管理、税收筹划、国际税收、外国税制、财政学、中国财政史、政府预算、公共支出管理、财务会计、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国际经济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集中实训、入学教育、认识实习、创业教育、学年论文、税收学专业社会实践;课内实训:实验室实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