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3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梁园校区)
河南省商丘市文化中路298号(睢阳校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殷商之源、华商之都——河南省商丘市。学院的办学历史渊源于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办学文脉则可追溯至北宋年间的应天府书院。
学校现有20个学院,有66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76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69人,博士389人, 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168人;其中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聘教授、省模范教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等93人。学校现有梁园、睢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95万册,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重点建设教师教育、化学与生物工程技术、文化创意、城乡建设与人居环境服务、信息与先进制造配套服务、商务服务等六大应用型专业集群,形成学校专业链、人才链、创新链与地方产业链、价值链集群对接、开放协同的人才培养新格局。
我校积极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实施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进行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顺应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立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建设具有教师教育优势特色的国内知名、区域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前我校是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规划建设项目、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河南省硕士学位授权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豫东片区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牵头单位、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建设示范校,河南省首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等项目学校。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相关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决定2022年在部分专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进行查询。
二、招生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6月17日17:00截止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请提前下载、拍照或者扫描。
1.《2022年商丘师范学院第二学位报名表》;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本人学位证照片;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身份证照片;
《2022年商丘师范学院第二学位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同其他材料以“报考的第二学位专业名+姓名”(例如:法学+张三)文件名命名压缩包,发送至邮箱sqsyzs2022@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第二学位+报名专业+姓名。
2022届本科毕业生如尚未发放或注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证明原件。凡不清晰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三)资格审查及时间
学校通过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与6月20日完成资格审查,届时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通过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我校定于6月22日起进行面试,面试具体细则,待资格审查完毕后通过QQ群进行发布。
三、录取办法
(一)根据我校招生简章,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录取结果确认之后,拟录取名单将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核。审核结束之后,名单在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进行公示。
(三)被我校拟录取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到商丘师范学院平原路校区,由我校统一组织到商丘市招生办公室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数据采集工作。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待资格确认完毕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数据采集时间将在招生信息网公告栏和QQ群中发布。
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人数及预缴学费
注:专业计划可按面试成绩择优进行计划调剂
五、入校管理
1.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2.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六、其他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简章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单位: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平原路与团结路交叉口
咨询热线:0370—3057991、3057992、3057995、3057996、3057997、3055766、3055767、3055768、3055769
QQ群:691567906。报考第二学位学生请加入QQ群,有信息会在群里及时通知。
温馨提示:《2022年商丘师范学院第二学位报名表》请在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haoban.sqnu.edu.cn/index.htm)——招生简章——2022年商丘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件中下载。
责任主编 | 王玉杰 王慧
责任副主编 | 魏新鹤
学生编辑 | 林静伊
来源 |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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