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考报名工作部分省市已经开启,现对天津,贵州,湖北,河南,河北,福建六个省市高考报名的相关信息进行整理。
天津市
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9年11月15日开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和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规定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并妥善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11月25日至11月29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天津市应届高中毕业生须选择学籍所在中学作为现场确认地点,市应届中职毕业生须选择学籍校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作为现场确认地点,天津市往届高中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须选择户籍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作为现场确认地点。
符合条件的考生履行报名程序需注意以下事项
1.要准确填报报考科类。2020年是天津市实施高考改革的第一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别,不再区分文理。考生要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一类作为报考科类进行填报。报考科类一经确认,不能更改。确定后,接收报名单位将赋予考生14位的考生号。
2.要准确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2020年起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如报考本科院校,必须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请考生准确选择填报,如考生选择错误,将会对考生最终填报志愿及录取产生影响。
3.要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时,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证明等原件,接受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注意避免证件不齐而影响报考。
4.要确认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考生须按照报名单位的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务必确保各项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会影响到本人的考试、录取、入学报到等事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务必准确、有效,以免耽误入学报到。
5.要参加电子摄像和身体检查。考生要按照报名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摄像,并参加随后组织的身体检查。按照规定,凡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凡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录取。
6.报考特殊类专业的考生须履行选报手续。报考艺术类美术及设计学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分为体育舞蹈和非体育舞蹈)专业的考生,在高考网上报名时,须选报相应专业的市级统考,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相关考试大纲已于2019年8月面向社会发布,详见招考资讯网)。报考艺术类其他专业的考生应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院校的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网上报名时,须选报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并填报相应的体育专项考试项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4月。
按照教育部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体育单招考生,残障单招考生,职教师资单招考生也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考生相同。
2020年,天津市将进一步严格高考报名管理和资格审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学籍管理,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严禁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各高中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招收借读生、插班生、旁听生,不得接收非本校学籍的考生报名,不得将非本校学籍的考生宣传为本校生源,不得为非本校学籍的考生出具任何与高考升学有关的推荐证明材料。各区考试机构将主动协调本区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考生户籍和学籍有异议者进行核实。
对于空挂学籍、在学不在籍等违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对于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报名资格,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于通过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假户籍、假身份证、假学历、假学籍等虚假材料或隐瞒手段等获取高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已升入高校的取消学籍,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对于在资格审核中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为考生出具虚假材料或指使、协助、伙同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北省
湖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考”)、湖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知识加技能统一考试(简称“技能高考”)、湖北省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简称“高职单招”)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顺利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01
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20年全国统考(包括普通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单招(包括高职院校面向不同类别人员的单独招生、一村多名大学生招生等),以及其他高等院校经批准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保送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的考生,均须参加报名。
02
报名条件
所有在湖北省报名的考生均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中”)毕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在省人社厅注册的三年制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不同类别的考生还须满足下列相应条件:
1.湖北省户籍考生。
具有湖北省常住户籍的考生可在湖北省申请报名。其中在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转入湖北省集体户籍的考生,须具有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在湖北省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方可申请报名。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湖北省申请报名。
(1)具有湖北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按教学计划在湖北省完成三年的学习;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湖北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湖北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港澳台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湖北省长期居住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在湖北省申请报名。
4.外国侨民。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湖北省定居的外国侨民(以下简称“外国侨民”),可在湖北省申请报名。
5.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中科大创新班年龄适当放宽),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初、高中在校理科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取得报考院校的资格证后方可申请报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03
报考类别和报名材料
(一)报考类别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不得报名参加技能高考。
非一年制中职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技能高考或面向中职毕业生的高职单招。
一年制中职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和高职单招。
2017年录取的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学生,中职转入高职阶段,只能报名参加高职单招。
(二)报名材料
1.湖北省户籍应届生
湖北省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学籍档案报名。
湖北省户籍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职业高中或中专学校学籍档案报名。
湖北省户籍三年制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技校学籍档案和通过“全国技工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生成,并经人社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籍名册报名。
湖北省户籍外省学籍且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必须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经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材料。
2.湖北省户籍往届生
湖北省户籍普通高中、中职往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学籍档案材料报名。
3.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湖北省高中或中职学籍档案、学籍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须由就读学校及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由其工作单位出具,个体经营者出具营业执照,居住证明材料可以是居住证、房产证或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往届随迁子女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湖北省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4.湖北省户籍普通高中或中职同等学力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等学力证明报名。同等学力证明必须是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
5.港澳台考生。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外,其他材料同湖北省户籍应届、往届毕业生。此外,还需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6.外国侨民。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外,其他材料同湖北省户籍应届、往届毕业生,此外还须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7.少年班考生。少年班考生凭本人申请(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学学籍档案、招生院校少年班资格证明报名。
8.中职转入高职阶段考生。2017年录取的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中职转入高职阶段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职学籍档案、2017年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录取名册报名,录取名册须有省招办盖章。
04
报名时间
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为方便广大考生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可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设备访问。
(一)网上报名网址及时间。
1.报名网址为:gkbm.hbea.edu.cn。
2.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4日-16日,全国统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
2019年11月18日-29日,全国统考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05
报名地点
1.湖北省户籍考生
(1)湖北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学籍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市(州)两级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报名。
(2)湖北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等原因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若是在本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考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若是跨市(州)报名,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考地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
(3)2017年录取的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承担中职教育阶段任务的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湖北省户籍外省学籍且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随迁子女。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随迁子女在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港澳台及外国侨民。应届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往届生在居住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06
报名方式
(一)报名组织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报名手续,其他人员由考生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流程。
1.资格审查。由考生提出报名申请,报名点和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湖北省户籍湖北省学籍应届生的资格审查由报名点负责。湖北省户籍外省学籍应届生、湖北省户籍往届生、随迁子女和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2.领取报名卡。领取报名卡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3日。考生在报名点完成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报名卡。
3.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按照《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要求报名,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成功提交。在考生填写完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学籍号等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网报系统中导入的湖北省高中阶段学籍信息进行比对,学籍比对未通过的系统会提示考生联系学籍管理部门解决学籍问题,同时会提醒教育考试机构人员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再次审核。
艺术、体育类考生中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统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在完成普通高考相关报名信息填写并成功提交后,还须通过网络支付平台缴纳相应的专业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非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现场确认流程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①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识别、核准本人基本信息;
②现场拍摄考生本人照片并与身份证照片进行人脸比对,同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采集本人虹膜信息;
③报名点打印考生《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④考生核对本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07
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须准备好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件和材料,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应尽快办理居民身份证。
2、考生网报时须认真阅读《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点击同意即视同知悉、了解高考相关规定,并承诺遵守。
3、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
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报名须到相关组考院校进行。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
4、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考生须对报名点打印的《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如因考生本人未认真核对造成报考科类、性别、姓名等信息错误,并由此影响考试、录取结果,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或不在报名信息登记表上签字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6、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有弄虚作假,如采用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名考试资格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贵州省
11月5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了贵州省2020年高考报名安排,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本次高考报名项目包括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及艺术类专业考试、英语听力考试、英语口语考试、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分类招生考试、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转录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
考生原则上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经考生本人申请,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同意,也可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
二、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考生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三、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居住证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报考批次受限考生报考院校范围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执行<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试行)》(黔招委〔2017〕31号)执行。
五、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市(州)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籍、毕业证、二代身份证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州)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报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单独招生、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职(专科)分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先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七、已参加2019年9月高考英语听力考试的考生,如还需报考2020年3月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两次考试原则上在同一县(市、区、特区)报考,并且两次报考提交的个人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如果2020年高考报考地与2020年3月英语听力考试报考地不在同一考区,考生须先在高考报考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取得高考考生号,再到英语听力考试报考地就读中学填写《贵州省2020年3月英语听力考试非高考报考地报考考生登记表》,并缴纳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由就读中学审核后报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审核,市(州)招生办汇总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八、参加报名的考生,须缴纳相应费用。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130元/生,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费100元/生,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生(每专业),普通高考英语、少数民族语言口试费40元/生;上述费用由报名点收取后于2019年11月22日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全额上交省招生考试院收入专户。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30元/生,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收取后缴入属地财政专户 。普通高考招生体检费30元/生,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代体检医院收取。
九、2020年高考政策照顾加分按《省教育厅 省委统战部 省委政法委 省民宗委 省公安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退役军人厅 省政府台办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发[2019]69号)规定执行。
贵州省2020年高考报名的其他详细安排和要求,考生可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eaagz.org.cn)“普通高考”栏目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或向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咨询。
河南省
河南省网上报名时间:
艺术、体育类:11月18日9:00开始,11月23日18:00截止。
非艺术、体育类: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11月18日9:00开始,其他考生11月25日9:00开始,截止时间:12月2日18:0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包括网上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与确认、符合政策的资格条件申报、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核等报名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并通过审核,高考报名才能有效。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及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网上报名时间:艺术、体育类:11月18日9:00开始,11月23日18:00截止。非艺术、体育类: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11月18日9:00开始,其他考生11月25日9:00开始,截止时间:12月2日18:00。
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和身份证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
网上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后,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从身份证芯片中直接读取信息,不需申报)、申报农村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高校专项另网申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还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条件申报”的考生,无法进行资格审核,将不能享受相应的照顾或专项等政策。
报名地点及手续
报名工作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点由县级招办负责设置,省辖市招办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报名点应根据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等情况合理设置。中学报名点只接受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生报名,不得接受其他考生报名。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的报名由户籍地的市或县级招办直接负责,一般应在当地招办服务大厅设立直属报名点。报名点应张贴报名须知,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好考生咨询服务和帮助。报名点信息汇总后报省招办备案。
(一)河南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二)河南省户籍的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含退役军人、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村两委干部、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籍所在地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
(四)户籍在河南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应届毕业生,如在河南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档案资料等。
(五)符合《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规定条件,在河南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报名所在地的居住证和就业证明。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六)在河南省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考生本人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八)经教育部批准的,取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以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数学英才班等招生资格的非毕业年级考生,凭高校核发的准考手续,在中学学籍地随本校应届生报名,只能报考给予资格的高校。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报名注意事项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不得兼报(对口招生报名文件另发)。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2.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编导制作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演类和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考生须选择其中至少一类报考。音乐、美术、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得兼报;在报名考试时,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但报志愿时只能选报一类。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和招生办法的通知》(豫招普[2019]40号)对艺术类招生考试办法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各地在安排工作和宣传时要严格依据文件规定进行。
3.体育相关专业考生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类型1.报考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和高考文化考试;
类型2.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体育单招生),须参加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专项考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类型3.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通过报考高校的资格审核并参加报考高校的专项考试,根据资格条件和专项考试情况,由高校确定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或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以及成绩最低要求。
以上三类招生政策不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详细规定以体育类招生文件为准。
4.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考生每人只能有一个考生号,如考生兼报不同的招生类型,须在报名信息栏兼报选项框中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职教师资提前单招报名的,须是河南省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5.盲聋哑残疾考生报考盲聋哑残疾人提前单独招生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按“盲聋哑提前单招”单独指定报名序号,与普通高考、对口招生报名序号相区分。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报名资格审核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县(区)招办以及报名点学校负责。应届生的资格审核由报名所在学校负全责,县(市、区)招办予以复核。往届生等社会人员的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招办负全责。各级招办要建立健全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将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河南省实行高考报名信息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硬挂钩”,报名系统通过考生身份证号将网上报名信息与报名点、普通高中学籍等信息对接,如出现不一致,将提出警告信息,需要逐一查清。省招办对全省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核验,并与公安户籍信息对接,进一步核实考生户籍、身份、民族等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反馈给市、县(市、区)招办,逐一查清后书面报告省招办,省招办再次核验确认,确保全部准确无误。
(三)考生资格审核一律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同时上交复印件,经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县(市、区)招办留存备查。对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逐项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对考生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要依据户口薄、学籍表等进行比对;如个别考生填写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考生父母依法不具有监护权或监护能力),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已身故的,应明确填写已故;对无故缺项或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必须查清。重点加强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考生、往届生、同等学力、高校退学、外省户籍等情况考生的资格审核,杜绝各类违规报考。
(四)防范省外“高考移民”违规在河南省报名。2020年高考网上报名接入省电子政务网,在线核查户籍信息,未取得河南省户籍且在河南省无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正式学籍的,不得在河南省报名。
(五)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不能提供未报到证明的,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完整的纸介质档案。对于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具体了解并切实查清考生接受教育经历。
资格条件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国家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以及残疾人考生,须按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二)申报要求
对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将根据户口簿及身份证信息进行审核,无需网上申报。其它类别的“资格条件申报”均须在网上提交申请。操作办法: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选择相应项目申请。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多项分别申请。
(三)申请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1.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及退役军人证件。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和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省外侨办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台湾省籍考生: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信、考生本人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居住在本省的眷属可参照执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照此条执行。)
(5)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6)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7)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8)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9)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退役军人证件。如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则按第(3)项申请。
(10)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11)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出具的证明。
(12)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2.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国家专项: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2)地方专项: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河南省的农村。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足第四条第(五)项的要求即可。
4.残疾人考生: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资格条件申报”中填写残疾证件号。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考生如实申报,各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接核验。
(四)审核程序
考生申请后,将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校,班主任、校长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证件原件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一并交县(市、区)招办审核。非在校生交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招办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照顾对象1-4项的,原件连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上报省辖市招办复核(直管县直接报省),其他照顾对象的复印件存档,原件退回考生。省辖市对县级上报的材料审核无误后,由招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招办。
各市级招办需先将预审的数据进行网上提交,再将对应的证明材料上报省招办普招处,未经预审和网上提交的考生材料省招办不予审核。证明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18日。
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认可。
报名信息公示
各级要按照要求做好考生信息公示工作。报名结束后,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民族、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直属报名点等地张榜公示。公示期间,各级公布的举报电话要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市、区招办主任)分别签字确认。
考生资格条件信息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及班级、资格条件类别、加分分值等。所在中学要将考生、班主任、校长签字的考生信息在本班和校园内张榜予以公示;市、县(区)招办审核的考生资格条件信息,须在招办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省招办对各市(县)上报的考生资格条件名单审核后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信息公示时,各级招办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并及时受理、查处。
体检
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结论是考生合理填报高考志愿、院校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高校招生录取以及考生未来就业。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确保每个考生知晓体检结论及对填报志愿与录取的影响,并在体检确认表上签字。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报名收费
继续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河南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145号)、河南省财政厅(豫财预外字〔2000〕21号)、河南省教育委员会(豫教财字〔2000〕5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即报名考试费每生75元。除上述费用外,其中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体育术科考试费50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每个艺术专业类别的专业省统考考务费100元。
考生报名考试费由县(市、区)招办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统一上缴省招办。其中: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统一先按每个考生一个类别缴纳(100元/人),统一网上支付;如考生报考2个或2个以上类别,待考试类别信息汇总后,需补缴的余款由县区招办代收后通过管理系统网上支付交省招办。
各地要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多收费、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体检收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河北省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已发布,河北省2020年高考报名工作流程正式确定。
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分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19年11月1日至10日前(具体时间由报名点安排),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等表格,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采集考生身份证基础信息,并交纳考试费(不含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费用和高职单招报考费用)。
第二阶段
11月11日8时至11月15日17时期间,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gk.hebeea.edu.cn,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考生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登录密码用于报名系统登录、报名信息查看、成绩查询、志愿填报等,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因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遗忘密码的考生通过登录页面的“密码重置”链接,查看密码重置办法。
第三、四阶段
11月16日8时至11月25日17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名点确定并公布),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照片采集、指纹采集和信息确认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采集指纹信息。报名登记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注意事项
报名流程
第一步,考生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交纳考试费。
第二步,考生登录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对有关优惠加分、专项计划等资格进行申报。
第三步,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照相、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
考生应到哪里报名?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报考条件、在河北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温馨提示
报名前,考生可使用《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进行模拟填报。正式报名时要认真进行“信息校对”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不得进行信息修改。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应认真选择相关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
高考报名结束后,需参加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院校发布的相关信息,根据河北省及高校规定,按要求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
考生在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时所申报的信息、材料等应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遗留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福建省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11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20日~11月24日报考人员本人须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福建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福建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省,持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其户籍迁入福建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福建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福建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福建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福建省定居、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注意:
1.报名后至2020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福建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福建省的,视为自行放弃福建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2.具有福建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条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报名方法及时间安排
01
网上报名
1.申请报名参加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员(包括保送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须于2019年11月15日~11月2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下同)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拟申报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福建省户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面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福建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函〔2018〕364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16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02
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19年11月20日~11月24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核对):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需要以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属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在福建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各报名确认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报名确认关。要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要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高考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对比,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考区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应届毕业班学生冒用同等学力或往届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禁不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非报考人员本人不得代签。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03
补报名工作
1.补报名工作拟于2020年4月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补报名对象:
(1)报名参加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2)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19年11月报名后至2020年补报名前转入福建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3)符合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04
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6个类别,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二、考试科目
1.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从中选择1个语种报名考试。外语科目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具体时间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2020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书法类等7个类别。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相应层次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
3.拟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等,还须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05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06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以上信息来自各省官方微信平台,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各地官网)
完
编辑|马若雯
责编|曲景亮
监制|瞿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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