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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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

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7年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等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开办于1955年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规划学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医疗及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龙头和中心。

河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河南中医药大学设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教研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等18个院(部、中心)。有4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0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7个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8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有5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第六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医学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最佳示范院校”、“中原最具魅力大学”等荣誉称号。

河南中医药大学注重内涵建设,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凸显“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8万余人。毕业生中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和管理专家,也有“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 和“全国三好学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2017年,学校本科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录取。在河南省内参加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等批次招生。

第十三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第一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等本科专业;第二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等本科专业;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学等本科专业和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基础医学院开设有预防医学等本科专业;药学院开设有中药学、药学、中药制药、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本科专业;护理学院开设有护理学、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等本科专业;康复医学院开设有康复治疗学等本科专业;人文学院开设有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健康保险方向)、文化产业管理等本科专业;外语学院开设有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等本科专业;信息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等本科专业;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等专科专业。

第十四条 2017年,河南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学院合作举办海外办学项目,本科专业为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前三年在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学院就读,后两年在河南中医药大学就读)。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学校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在计划数的110%以内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按分数高低排序,再按其专业志愿检索分档,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英语。

第十八条 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往年被普通高校录取不报到者。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身体状况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17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普通本科:医药类专业4500元/生·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3400-3700元/生·学年;第二批本科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专业:12000元/生·学年。专科:4400元/生·学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8000元/生·学年(高职高专)。

海外合作办学本科收费:前三年境外学费为马币24000令吉/生·学年(以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学院收费标准为准);后两年境内学费为人民币18000元/生·学年(以河南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标准为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

龙子湖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人民币1000元/生·学年;

登封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

林登大学学院校区为两人间马币400-450令吉/生·月。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条件、学有余力的同学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双学位专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一年后,可依照《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申请转专业,考核通过者办理相应手续。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http://ptzs.hactcm.edu.cn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

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楼B区S814房间。

各院系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第一临床医学院:0371-56680626

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0371- 60908821

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0371-55696909

基础医学院:0371-65680086/69318890

药学院:0371-56725598

护理学院:0371-53622158/53622159

康复医学院:0371-56657315

人文学院:0371-65926538

外语学院:0371-65962477

信息技术学院:0371-60956match306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0371-60956306

国际合作处:0371-86635701

学校简介

河南,是中华民族的主要发祥地之一,是华夏民族始祖、人文初祖黄帝的故里,是医圣张仲景的故乡。自古以来,中原医林兴盛,名医大家辈出,中药资源丰富,群众基础深厚,是中医药文化的重要发源地。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前身是1955年在开封创办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现有4个校区,分别为龙子湖校区、东明路校区、人民路校区、东风路校区,占地面积1594.94亩。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医疗及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龙头和中心。2016年3月1日,教育部正式发文,将我校更名为河南中医药大学。

50多年来,学校已由单一的中医药学科发展为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本科、研究生(博士、硕士)、留学生、继续教育等多个培养类别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现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教研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等18个院(部、中心)。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海外招生,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500余人,留学生50人。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兴校”战略,打造了一支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1424人,专任教师989人。硕士生导师441人,其中博士生导师66人。有国医大师4人,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3人,省特聘教授6人,“双聘院士”1人,聘请了44位国内外著名学者为我校终身教授、首席教授、兼职教授及客座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6人、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中原学者2人,省优秀专家33人,河南中医事业终身成就奖获得者20人,省名中医31人,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教师57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河南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27人、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70人、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对象15人、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8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获得者104人。先后有20多人次获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等殊荣;140余人次被评为省“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和“教育教学先进工作者”。

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现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应用心理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制剂、中药制药、制药工程、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英语、汉语国际教育、软件工程等24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4个;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8个、二级学科2个。有4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0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7个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8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

高度重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14个二级学科;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57个二级学科(含4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有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工程(制药工程)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0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医学、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权;2014年9月,首届博士研究生顺利招生。

学校下设3所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直属附属医院,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队伍实力雄厚,具有完善的教学辅助体系。已为全省乃至全国培训各类人员1.66余万人次,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升;有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35个、省级重点专科23个。学校有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洛阳正骨医院、郑州市中医院、安阳市中医院、开封市中医院、濮阳市中医院、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洛阳市第一中医院、郑州人民医院)和127个临床教学基地。图书馆各类图书148万册,中外文期刊1704种,馆藏的中医线装古籍文献尤为丰富,收藏量居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

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学校现有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大型研究平台,拥有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河南省重点实验室,3个河南省工程技术中心,1个河南省工程实验室,1个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1个河南省众创空间,3个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河南省高校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3个郑州市重点实验室。学校建设有6大公共科研平台,75个校级研究所(中心)和13个校级研究室。学校有分析测试中心、药效毒理实验中心、中医药分子生物实验中心、病理实验中心、动物实验中心、医学免疫学重点实验室等6大公共科研平台及中医内科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加强了对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中医方药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以及河南地道药材标准化、现代化研究,通过大量的科学研究工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近5年来,学校共承担科研项目1942项,其中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国家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等国家级项目109项,省部级项目311项,厅局级项目1522项,累计承担科研项目计划经费15341.06万元。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研奖励93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347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03项;发表学术论文10602篇,被SCI、EI、ISTP等收录1216篇;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教材(主编)共528部。

学校主办有《中医学报》和《河南中医》两种学术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均为科技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教育部中国高校优秀期刊、中国高校特色期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收录期刊。《中医学报》还跻身中国核心学术期刊行列,连续四届被评为河南省自然科学类一级期刊、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学报、教育部中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团队,并且成为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期刊、波兰《哥白尼索引》来源期刊。

学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逾30年。目前与世界近50所大学、科研与医疗机构、企业等广泛开展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产品研发等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通过项目带动促进中医药文化与技术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并重,形成了显著的特色和优势。

大力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全方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卢氏、济源、西峡等地建有14个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承担全省30多个、70余万亩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的技术指导任务,带动了近30万药农致富。与宛西制药、羚锐制药、辅仁药业、太龙药业、济人药业柘城县人民医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合作,增强了办学活力;与济源市、新乡市、信阳市新县、焦作市、灵宝市、南阳市、禹州市人民政府等签订了校地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医院建设与医疗服务、中医药资源开发、中医药产业等方面开展合作,成效显著。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凸显“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8万余名。毕业生中涌现出了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管理专家等。涌现出了以首届“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王一硕和“全国三好学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白云苹等为代表的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在河南省高校德育评估中获“优秀”等次。

学校积极发挥文化传承创新职能,以传承中医药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为己任,以打造中原中医药文化品牌为目标,加大特色校园文化景观建设,拥有河南中医药博物馆、河南中药植物园、人体科学馆、中医源文化展厅、医德馆以及中原文化、中医药文化、药企文化展厅,在满足学校教学科研的同时,面向社会开放,积极向各界宣传、展示中医药文化。近年来接待省内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中小学生等中医药爱好者4万余人。2015年6月,学校被命名为第一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同年9月获批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成为全国第一家以高校名义获此殊荣的单位。

全面提升综合办学实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中央、省、市等新闻媒体对我校整体发展、教学改革、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成效和师生先进事迹等进行了广泛报道。学校先后获“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医学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中原最具魅力大学”等诸多殊荣,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校德育评估中均获优秀。

目前,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体师生员工同心协力,不断进取,正以饱满的激情和昂扬的斗志,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推进学校发展规划,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答考生问

1. 你校属于什么样的办学类型?

答: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10471。

2. 你校2017年招生计划是多少?招生范围包括哪些省市?

答:2017年我校计划招生覆盖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 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录取,招生专业及计划分布详见附表。

3. 你校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学校招生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信息将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ptzs.hactcm.edu.cn)公布。

4. 你校参加第几批次录取?提档比例是多少?

答:2017年,我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在河南省参加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等批次的录取工作。学校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在计划数的110%以内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5. 你校对考生体检有哪些要求?

答: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身体状况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6. 对学生有哪些奖励、资助和保障措施?

答:我校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院校之一,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可获得8000元国家奖学金,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另我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高考成绩在本专业特别优秀者给予每人5000元的奖励;设立了在校学生综合奖学金,根据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给予优秀学生1000元的奖励。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每年有20%左右的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8000元以内的国家助学贷款;20%左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2000-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学校还通过绿色通道、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对特别困难学生提供帮助。此外,学校还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捐助与支持,设立相应的奖励或资助基金。学校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7. 新生入学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报到后如何取得学籍?

答: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因故不能到校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因病不宜在校学习的凭县级以上医院有关证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不具有学籍,一年后体检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8. 你校本部学生的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如何?

答:目前学校共有宿舍楼14幢:东明路校区有学生宿舍楼4幢,龙子湖校区有学生宿舍楼10幢,其中6号楼为本专科生宿舍、留学生公寓、专家公寓综合公寓楼。其中龙子湖校区学生宿舍楼为河南省教育厅评定的“标准化学生公寓”。我校学生宿舍住宿条件良好,并有浓厚的中医文化和现代文化装饰;配备有暖气、监控等基本设施设备,并安装有纯净水、洗衣机、自动售货机等有偿服务设施设备,有宿管、保洁人员24小时服务。收费标准为:4人间每人1000元/学年,6人间每人800元/学年。

9. 你校就餐条件如何?

答:目前学校设有餐厅3座,均为广大学子提供了良好的就餐环境和高质量的餐饮服务,各项设施设备齐全,餐厅整洁明亮,装饰格调高雅,文化氛围浓厚,全部配备有校园卡电子购餐设备,能够满足就餐者不同口味的需求。其中龙子湖校区“杏苑餐厅”为河南省教育厅评定的“标准化学生食堂”和“十佳食堂”。

10. 你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校坚持特色办学,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创新培养模式,着力培育中医药传承型人才、中医药应用型人才和医药相关人才,毕业生专业技术扎实、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和社会的好评。毕业生就业不受岗位和地域限制,大部分在省内外各级医疗卫生、医药生产经营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工作,多数毕业生已成为医药行业的骨干、经营管理的专家和地方医疗建设的主力军,部分毕业生在国外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并取得显著成就。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河南省高校前列,年底就业率超过95%以上,在河南省教育厅开展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获得优秀、连续获得“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及 “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最佳师范院校”等荣誉称号。

11. 请介绍一下你校卓越医生培养计划项目的主要内容?

答: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中医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工作,做好中医学专业院校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效衔接,提高中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启动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该培养计划目标内容是:深化五年制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加快推进“5+3”(五年医学院校本科教育加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化、规范化中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培养高水平中医临床医师;深化长学制中医学专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培养少而精、高层次、国际化的中医学拔尖创新人才;深化面向基层的中医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预防保健与社区、农村服务能力的实用型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12. 你校有哪些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今年计划招生多少?

答:我校有2个一级学科(中医学、中药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涵盖14个二级学科;7个一级学科(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招收硕士研究生,涵盖57个二级学科(含4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并有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工程(制药工程)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17年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563人,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6人。

13. 你校招收免费医学定向生吗?报考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我校今年有30名中医学专业的免费医学定向计划,面向河南省内招生,文科、理科各15人。免费医学定向生是国家从2010年起,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下得去、用得上、有作为”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全科型临床医学高级专门人才。免费医学定向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 2017 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3)河南省规定的其他条件。考生被录取后,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需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包含毕业后参加全科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拒签的取消录取资格。报到入学后,免收学费、住宿费,给予生活补助。

14. 你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考生有专项计划吗?如何录取?

答:作为省属重点高校,我校今年安排有专门面向贫困地区和农村考生的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单设批次,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我校计划招生100人,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本人具有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2.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3.已参加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之前,我校计划招生45人,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1.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2.已参加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具体投档和录取等工作按省招办安排进行,我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项计划是对贫困地区和农村考生的特殊政策,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我校。

15.请介绍一下你校海外办学项目的情况?

我校海外办学项目于2017年开始招生,与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学院共同在马来西亚设立“河南中医药大学林登仲景学院”,属河南中医药大学海外分校,办学地点在马来西亚森美兰州林登大学学院内。今年招生的专业有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在马来西亚学习期间,每月住宿费为400-450令吉(住宿为三室一厅,有厨房、卫生间、空调等设施,每室住2人)。

16. 学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第一批本科: 4500元/学年(医药类专业);3400-3700元/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

第二批本科: 4500元/学年(医药类专业);3400-3700元/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12000元/学年(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

高职高专: 4400元/学年(针灸推拿);8000元/学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海外合作办学本科收费:前三年境外学费为马币24000令吉/生·学年(以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学院收费标准为准);后两年境内学费为人民币18000元/生·学年(以河南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标准为准)。

17. 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http://ptzs.hactcm.edu.cn

河南中医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服务号):hnzyzszx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450046

招生咨询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与博学路交叉口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楼B2区3楼招生就业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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