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我省“专升本”各项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表现良好的普通专科在校学生;
2.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要求,并于2018年至2019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前退役,且具有河南省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大学生士兵。
报名程序
个人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全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并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要求选择报考专业,填写《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
退役士兵填写《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
网上报名
考生应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统一通过网上报名。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擅自更改学籍信息或个人其他信息者,均属于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其报考、入学资格。按政策规定进行学籍异动者,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务必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异动手续,不得影响学生专升本报名和考试。退役士兵考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考试报名。省教育厅不统一组织专升本考生体检,新生入学复查是否体检,由高校根据需要自定。
2019年专升本信息采集工作现已完成。考生所在高校要对每名参加专升本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学业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
凡在2019年不能按时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资格的考生,视为未取得专升本报名资格,取消其专升本投档和录取资格。考生所在高校务必在6月25日前将未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招办。
考试安排
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考试《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考试《公共英语》)、专业综合(体、音、美专业为专业加试),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规定的考试课程进行命题,笔试时间在统一高考时进行。
6月7日上午09:00-11:30 英 语6月7日下午15:00-17:00 专业综合
体育、音乐、美术专业考生文化科目考试只考英语(专业综合为术科考试)。
考生文化成绩随普通高考成绩同时(6月25日零时)向社会公布。考生对本人文化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核的,应于6月27日18:00前向所在县(市、区)招办提交《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办领取复查结果。
填报志愿及录取
考生依据省招办公布的2019年专升本招生来源计划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办法另行安排。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考生可填报1-5个学校志愿。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将该专业全体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排序。经教育厅审核认定的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在填报志愿时可兼报单列计划和非单列计划高校,仍为平行志愿。录取工作与普通高考提前批同时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专业分别划定。专升本招生录取不加任何照顾分。
入学和管理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原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本科学籍。
新生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由原学校转入本科高校,编入本科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
对未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高校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专升本专业招生超过30人的,高校应进行单独编班,科学制定培养方案,认真做好课程衔接教学和人才培养;不具备单独编班条件的,可编入三年级同一专业教学班学习。
待遇
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本校同一专业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收的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毕业
专升本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就业政策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考生所在高校是考生报名信息、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对每名参加专升本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学业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县级招办要逐人认真审查考生的报名信息,把好报名资格关;省招办要认真审查考生的投档资格,把好投档录取资格关;高校要逐人认真审查考生的入学报到资格,把好入学资格关。凡在资格审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应依规取消其相应资格。
各涉考涉招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阳光高考”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禁令,扎实做好相关环节的工作。要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省教育厅设立监督电话(0371-69691252)和举报邮箱(hnzsbks@163.com ),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对违规招生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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