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选拔优秀毕业生,满足我区教师需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使用正式编制招录教师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统招正常批次录取的2020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国家统招2020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按所具备的教师资格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教师资格正在办理的,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且须于2020年7月1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7.具有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三、招录专业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等专业。
四、招录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与报名地点待确定后,由学校就业部门另行通知。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求职简历(1份),有效身份证、在校期间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教师资格的人员,须于2020年7月1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逐项填写《2020年度瀍河区直接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上附1寸彩照)请在洛阳人事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关键词 422 获取报名表。
2.面试
经招录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专家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程序。
3.试讲
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2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
4.确定初步人选
招录小组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5.双向选择
聘用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考核程序。
6.考核
由考生本人提供身体情况自查表,其所在毕业院校出具鉴定意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且经资格复查,符合招考条件者,即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7.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拟录用人员体检医院由瀍河区教育局和瀍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资格复查
拟录用人员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有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还需提交表彰证书原件)递交至瀍河区教育局人事科,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9.录用
聘用学校与录用人员签署聘用合同,区人社、编制、教育部门为其办理入编手续,新招录人员试用期1年,需在我区任教满3年方可流动。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
1、《2020年度瀍河区直接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
2、《身体情况自查表》
请在洛阳人事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关键词422获取报名表
瀍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瀍河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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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偃师市教育体育局招聘教师30人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直接招录高中教师工作,选拔优秀师范院校毕业生充实我市高中教师队伍,满足缺员高中教师需求,根据上级编制部门下达的2020年我市招录高中教师用编计划,决定使用正式编制为我市缺员高中直接招录教师30名,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二、招录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体检等办法进行。
三、招录原则
根据招录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录范围和对象
河南大学、河南师大、洛阳师院、信阳师院国家统招正常批次录取的2020年应届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五、招录专业及计划数30人(见下表)
用人学校 | 小计 | 语文 | 数学 | 地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英语 | 政治 | 计算机 |
偃师高中 | 26 | 2 | 3 | 4 | 2 | 2 | 4 | 4 | 4 | 1 |
偃师一高 | 4 | 2 | 1 | 1 | ||||||
合计 | 30 | 4 | 4 | 4 | 2 | 2 | 4 | 5 | 4 | 1 |
六、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截止2020年6月30日年龄在2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2岁);
4.持有与报考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7.具有双语教学能力或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七、招录工作安排
1.《实施方案》将在偃师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院、信阳师院四所院校同步发布。
2.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办法: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规定以外的时间报名,均不受理),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汇总表》,将两个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ysrsk@126.com。报名后,务必请随时关注偃师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院、信阳师院四所院校同步发布的关于报名时间、后期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等各种事项的通知。如本人错过各项招录环节的时间,招录领导小组将不予受理。请在洛阳人事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关键词 422 获取报名表。
咨询电话:0379-67729156 杨老师13837981787
八、招录程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求职简历(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并后附一份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复印件)
4、学校出具的毕业证证明(应含是否师范类专业证明)
5、教师资格证明(应含专业证明)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就业协议书
8、1寸彩照1张
9、《2020年偃师市直接招录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由人社局牵头,监察委、教体局配合;其余程序由教体局牵头,人社局、监察委配合。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毕业时未能按时提供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面试
经招录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评委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程序。
(三)试讲
评委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指定一课,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2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和试讲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四)确定初步人选
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五)双向选择
聘用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考核程序。
(六)考核
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和向考生所在院(系)了解情况等方式,掌握考生在校期间行为表现,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由毕业生所在毕业院校出具考生平时表现鉴定意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且资格复查合格者,即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拟录用人员于资格复查时一并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医院由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指定安排。
(八)资格复查
拟录用人员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有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还需提交表彰证书原件)递交至偃师市教体局人事科,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九)录用
确定的录用人员由市人社、编制部门、教育部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录用时考生必须提供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相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对不按时提供相关证件者,取消资格,不予录用。
九、有关要求
招录小组在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的指导和市监察委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招录条件和程序进行招录工作,严禁私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专家评委应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评价,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录的,除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招录责任人必要的纪律处分。
本次招录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等均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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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洛阳人事
编辑|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