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新校区楼宇、道路命名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校园楼宇、道路的命名是校园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文化历史、办学特色与育人环境的重要载体,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我院新校区一期基础建设工作的基本完成,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总体规划建设与管理,共同挖掘学校优秀的精神品质与丰富的人文内涵,构筑师生共有的精神家园,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全院教职工和2018级学生开展学院楼宇和主要道路的命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名对象
本次需要命名的对象为一期工程的楼宇和校园主要道路,具体详见下图
(图片点击即可放大)
二、征集时间
2019年5月8日-5月17日。
三、征集对象
全院教职工、2018级学生。
四、命名基本原则
(一)遵循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原则,科学合理构建名称结构体系;名称设计要求立意高远、内蕴丰厚,体现各类命名的整体性、协调性;体现学院校训精神、办学理念等;体现命名的教育性。
(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命名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三)命名与设计要形成统一的风格,兼顾命名物本身建筑特点和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能反映出“知行日新、至善至真”的校训精神,具有激励和启示作用,彰显环境育人功能。
(四)应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寓意深刻、用字规范,以3至4字为宜,对所设计的命名方案的起源、含义等要有100字左右的简要文字诠释。
五、征集方式
(一)参加命名活动的师生,请下载并填写命名征集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楼宇、道路命名征集表)
(二)命名方案征集表需注明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由所在单位将电子稿统一收集打包发送至邮箱:403326149@qq.com。
(三)送交的作品,请作者本人自留底稿,无论采用与否,稿件不予退还。
六、方案评选及奖励
(一)党委组宣部将征集上来的全部方案汇总整理,届时,将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评议和初选,最终命名以学院审定为准。
(二)提供命名方案的参与者,其命名一经正式采用,将获得智慧创意奖,并由学院统一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党委组宣部。
END
编辑 | 马亚星
资料来源 | 新科学院官网
指导老师 | 申琳 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