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各系成立“专升本”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各系书记担任组长负责本系具体选拔工作。
二、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1、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
(1)选拔对象:
2016届专科毕业生
(2)报名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预计能够按时取得毕业资格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
2、往届普通专科毕业生:
2012年后退伍的且具有我校普通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也可在原学院参加2016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报名时,退役士兵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申请免试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交立功证书及本科学校同意接收文件各一份。
三、具体安排
1、3月19日各系向学生公布选拔条件、《2016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2016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豫教学〔2016〕140号)文件关于“专升本”学生的报考、考试、录取、学籍、教学管理和待遇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应提出申请自愿到各系指定地点按报名要求并填写一式二份报名表。
2、各系根据推荐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经领导小组评议,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3、3月22日下午5点以前各系需将本系 “专升本”推荐工作小组组长及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专升本推荐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及学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签字并盖章)和退役士兵证明等材料报送学工处。
4、学工处对各系所报名单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到各系。
四、注意事项
1、同一专科专业有可能对应两个或两个以上本科专业,专科专业对应两个或两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只能选择一个本科专业报考,否则视同放弃报考,取消推荐资格。
2、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核学生后续的报名、考试、录取、学籍及待遇等方面的问题由学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豫教学〔2016〕24号)文件解答。
3、有关各系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清退违规录取的学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