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
学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2019-2020学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按照相关规定,学校退还2019-2020学年一个学期(5个月)住宿费。
二、退费范围:2019-2020学年全体在校生。
三、退费时间: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结算(返校期间不再收取住宿费);非毕业生疫情期间的住宿费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四、住宿费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为确保住宿费能够及时退还至学生银行卡中,退住宿费之前切勿注销银行卡,银行卡号有变更或没有银行卡的学生请及时联系辅导员。
五、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给学工处和财务处解决。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2020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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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张栗焕
校对 | 宋蕊妤
审核 | 王曼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