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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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北依巍巍太行,南濒滔滔黄河,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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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师范大学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四条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师范大学
英文: He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条学校国标代码: 10476
第七条办学地点:位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洛新新乡片区-河南省新乡市。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学校以卫河为界有东西2个校区。
邮政编码:453007
学校网址为:http://www.htu.edu.cn
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为:
http://www.htu.edu.cn/zs/
微信公众号为: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联系电话:日常办公电话:
0373—3326191,3325268;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73—3326836, 3326839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入选高校。
第十条办学层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和院士工作站。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河南师范大学拥有97年的悠久办学历史,专业与学科门类齐全。设有25个学院(部)拥有86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我校办学实际,科学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有关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学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我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
第十六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专业:英语;
2.其它专业: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按照生源地的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九条我校承认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进行专业分配时,先分配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专业。考生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x100x0.6+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x100x0.4
第二十四条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x100х0.3+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x100x0.7
2.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主科成绩在96分及以上,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舞蹈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成绩在160分及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体育学院培养) :使用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计算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x100x0.5+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x100x0.5
2.绘画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使用河南省体育类(本科)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须高于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20分(含20分) ,且男子身高在170cm (含170cm)、女子身高在160cm (含160cm)以上的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在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1.体育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使用河南省体育类(本科)统考成绩,体育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再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科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经济学专业、法语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环境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课程)录取原则:与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相同。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收费标准:根据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除此以外,根据豫发改收费〔2020] 456号文件要求,我校有16个优质品牌专业的学费在原有学费基础上上调10%,其中文史类专业学费484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800元/生·年(具体专业及学费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专业目录》 )。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河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第一年,学费20000元/生,升入本科后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 456号文件收取学费。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经济学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法语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体育教育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环境工程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经济学专业是与法国佩皮尼昂大学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400-1200元/生·年。
第二十九条河南师范大学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构建了“奖、贷、助、勤、免、补"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内贷款相结合、校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三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河南师范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诈骗行为。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为河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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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考生问
一、河南师范大学办学情况怎样?
答: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的省部共建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 1953年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改称河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新乡师范学院, 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 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 2015年实现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2017年入选国家"111计划" 。2018年8月,河南师大牵头成立河南省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联盟,并与北京师范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长期以来,河南师范大学致力于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引领河南教师教育发展。
河南师范大学以“精育良才、教育报国"为初心,以振兴中国教育事业为己任,艰苦创业,自强不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逐步发展成为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二、河南师范大学专业特色和优势有哪些?
答:作为河南省师范院校的领军高校,师范类、理工类、文史类专业凭借深厚的办学经验和底蕴在国内具有优势。
"数""理""化""生"“计"“文""史"“政”"教"“经”等学科与专业经过多年的历史积淀,一直以来都是学校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
学校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经过长期积累和快速发展,已建设成为教学质量优异、专业特色鲜明、深受考生欢迎、用人单位认可的热门专业。
三、2020年河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情况是怎样的?
答: 2020年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计划为8021人(含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 ,招生规模与去年相比有所调减。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本科招生外省招生计划878人(不含新疆协作计划和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200人、地方专项计划250人。河南省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500人。
四、2020年河南师范大学招生专业和招生批次情况如何?
答: 2020年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专业共计82个,新增3个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人工智能,哲学,考古学;新增1个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环境工程。
招生批次有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5个批次。我校普通类招生专业在省内全部本科一批招生;省外24个省(区市)本科一批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软件类专业在省内本科二批招生。
五、河南师范大学设立哪些奖学金或助学金?
答:(1)优秀新生奖学金
在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科新生中,按照新生入学时高考成绩评定出获奖优秀新生119名,资助金额由1500元到10000元不等。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
(4)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金额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的30%左右。认定标准、资助金额、资助名额按有关文件执行。
(5)河南师范大学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文艺、体育、宣传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学生,分为学习竞赛单项奖、科技创新单项奖、艺术展演单项奖、体育竞赛单项奖、宣传报道单项奖、文学创作单项奖等6类,资助名额不限,资助金额从100-3000元不等。
(6)社会团体奖学金
忠信德育奖学金(该奖项由台湾著名教育家台湾忠信高级工商职业学校创办人、董事长高震东先生设立。旨在鼓励我校学生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塑造学生良好品行) ,资助学生50名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800元。
叶圣陶奖学金(由苏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奖励全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 ,资助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的本科师范生,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3000元。
逯彦勇奖学金(由郑州市陆达通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爱心人士逯彦勇先生一次性捐款设立,激励学生奋发图强,争做栋梁) ,连续资助4年,共计40万元,资助金额、名额按有关文件执行。
(7)社会团体助学金
应善良助学金(由"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创办人沈炳麟先生设立,用来帮助家境贫寒,难以求学的学生完成学业) ,资助新生30名,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3500元,连续资助4年。
六、河南师范大学对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哪些助学措施?
答:(1)国家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后可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年最多可申请8000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财政支付,毕业后利息自行支付,贷款到期日前偿还所有本息。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学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考取全日制硕士和博士可申请贷款贴息,读研和读博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在校就读期间或毕业时参军入伍,可享受国家代偿贷款本金和利息;到贫困县基层工作满三年符合国家政策的,可享受贷款补偿;本科毕业前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用于毕业后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2)临时困难补助
根据学生自身情况,一次性资助500-30000元。
(3)过冬实物补助
根据新生实际困难情况,按需资助,发放过冬。
(4)减免学费
根据《河南省老区建设促进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为老区贫困学生办理减免学费手续的通知》文件,对受助学生全额减免学费。
(5)勤工助学
学生处、学院分别设置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
(6)车票补贴
对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孤儿、自身残疾、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每年资助寒假来往车票补贴。
(7)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不缴费先入学,然后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等其他资助。
七、河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及考研情况如何?
答:河南师范大学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就业工作理念,以“学生为本、市场为准、指导为先、服务为训"为工作宗旨,不断完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强化就业指导,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就业质量。本科生考研录取率连年保持较高水平,个别专业超过80%。基本实现了“就业率高、就业层次高、就业质量高”的“三高"目标,学校多次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品牌高校"等称号。
八、河南师范大学哪些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授予权?
答: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设有物理学、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生物学、光学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水产等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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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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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录取情况统计表
期待与你的相遇!
END
监制|黄进才瞿洪明
责编|王艳军宋嘉怡
编辑|王婷 樊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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