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01

学校简介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地处中原名城新乡市,是一所教育部批准的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学院教育设施齐全,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注重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近年来,学院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先后获得“河南省‘五好’基层党组织”“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优秀民办高校”“河南省高等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02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3506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地址:

老校区: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中段

新校区: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南段77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院长任主任,其他院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第八条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招生就业部是学校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的招生政策要求,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关于招生录取问题投诉,认真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按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20年招生计划执行,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http://xinke.hist.edu.cn)、学校招生在线网站(http://xkzszx.hist.edu.cn)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规则分配专业。

第十四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五条并列分处理办法:普通本科二批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提前批专升本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外语、专业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艺术本科B段录取,使用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规则分配专业。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了综合调节录取批次分数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规模 1% 的计划并上报教育厅审核备案。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我校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文科类专业12000元/生·年(文理兼收专业按文科专业收费),理工类专业13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

第六章 奖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和学校奖学金。另外,还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七章 证书发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学校将依据有关政策要求予以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

联系部门: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招生就业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777号

招生电话:0373-6330166、3040500(招生就业部)

监督电话:0373-6330018(纪检监察室)

学校网址:http://xinke.hist.edu.cn

图文编辑 | 张雨祥 王冰玉

图片 | 耿银婷

资料来源 | 招生就业部

统筹策划 | 韩梅申琳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首页

文中提到的大学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河南本科院校-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微高校-院校号-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