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20年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2020年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职位表》。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证件(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被录取聘用后,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偏远教学点职位考生,须具有现示范区辖区内户籍、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2020年8月4日8:00至8月6日18:00,报考者登录南阳教育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点击“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教师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蓝底、红底、白底均可,jpg格式,20-100KB之间)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审查 考试组织机构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7日12:00。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截至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 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截止到2020年8月7日18:00,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2020年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5.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20年8月9日8:00至8月10日9:3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和体检考察,需在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二)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8月8日9:00--12:00,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报名时直接上传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等相应证明材料。 4. 报考偏远教学点职位考生,须上传现示范区辖区户籍材料。 5.报考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6.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相应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不能重复加分。 大学生**需提供年度考核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8日(8:00—12:00,15:00—18:00),携带相关材料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阳市迎宾大道6号示范区管委会516室)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得分+加分。 (二)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的,不得进入面试。 2.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南阳教育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应试人员参加面试确认时,应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上缴填写完毕打印的《2020年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各1份并签名。报考偏远教学点考生还需要提供户口簿(现示范区辖区)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试讲教材另行在南阳教育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或缺额递补人员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是否师范类专业,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申报学科是否一致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报考者的政治表现、学习等情况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试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试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七、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阳教育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被录取聘用的,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农村学校教师,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的新聘用人员按“聘用制教师”招聘,在市编制、人社部门备案,与示范区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九、其他事项
(一)南阳教育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1167967 监督电话:0377-61166011 技术咨询电话:0377—61166500
END
来源:河南人事考试指南
编辑:余悦
审核:袁婷婷 朱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