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由 “孟津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教体局下属4所普通高中教师16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3名,物理4名,化学1名,政治1名,历史3名,体育1名。(具体职位详见《孟津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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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年龄要求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20〕33号)精神,物理、英语、历史3个学科限招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择业期高校毕业生。
(二)学历要求
1.孟津县第一高级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招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2.孟津县第二高级中学、老城高中、平乐高中招录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上述院校均不含降低批次录取的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二级学院、联办学院,以及专升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报考上述4所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起点,至少有一段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资格要求
报考者应持有与报考专业和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上岗、再考证”,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类考生按本人拟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
(四)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孟津县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
6.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及通知、公告等均在孟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ngjin.gov.cn/)上进行公告、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如本人错过相关事项,后果自负。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孟津县文博艺术中心(县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教育体育局窗口。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按学科需求和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报考。
4.报考材料:需现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无者按规定时间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4张,并如实逐项填写《孟津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2份(附件2)。
咨询电话:0379-67921286(教育)
0379-67911598(人社)
报名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经测量体温正常登记后进行。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社局、编办配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缴费
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需缴纳考务费每人30元(现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报名时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交档卡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人数与各学科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四)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孟津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
(2)在孟津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
(4)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
(5)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在报名时应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孟津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
(2)“大学生**”提交孟津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4);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县(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6)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报名时间截止,未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次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孟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学科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办法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在现行高中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7)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
(3)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孟津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请届时登录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阶段。
(八)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按照各用人学校的招录条件、学科需求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通过双向选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7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人社部发〔2020〕24号)。
所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五年,违者承担违约责任。
END
来源:河南人事招聘咨询
编辑:乔雪
审核:余悦 朱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