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邓州市招聘引进高中教师29人,无笔试【9.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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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邓州市招聘引进高中教师29人,无笔试【9.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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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面向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29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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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 9月18日(每天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邓州市新华路204号)。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胜任应聘岗位工作需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邓州市在岗特岗教师和在职、在编教师;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城区高中:二高中、花洲实验高中、六高中、湍北高中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师范类专业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报考层次、报考学科的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普通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面试学科以教师资格证专业为准,2018年、2019年及2020年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面试以所学专业为准。

农村高中:三高中、五高中、穰东高中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报考层次、报考学科的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面试学科以教师资格证专业为准,2018年、2019年及2020年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面试以所学专业为准。

年龄:本科学历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关于教师资格证明的说明: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要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毕业生需要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中段)、就业报到原件及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1、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engzhou.gov.cn)、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dzrs.dengzhou.gov.cn)和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dzs12333)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报名者及时关注。

2、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

经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按抽签顺序面试讲课。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讲课内容为报考学科邓州现行高中第一册教材,课节由评委现场抽取。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仪表、语言表达、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方面给予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面试评价表)。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选择学校。

拟聘用人员要在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毕业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签约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有关要求

1、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2、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7-62168623、62287808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END

来源:河南人事考试指南

编辑:袁婷婷

审核:康晓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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