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时代退役士兵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提高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0〕109号)要求,现就做好面向退役士兵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面向退役士兵的高职扩招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政府对退役士兵的关心关爱。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高职扩招工作与推动军事人力资源转化紧密结合、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紧密结合、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宣传动员,鼓励更多退役士兵报考职业院校。
二、明确扩招要求
(一)招生对象
1.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报名:
凡具有河南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退役士兵均可报名参加此次高职扩招。
2.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已被我省2020年普通高招、对口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专升本等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2020届毕业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等工作由省招办统一安排。
(二)招生院校。具体招生院校和招生专业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三)考试形式。考试主要以扩招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为主,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扩招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近期,省教育厅将组织一次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退役士兵,可免试录取进入扩招院校学习。
(四)学习形式。扩招院校可以采取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送教下乡”“送教入企”相结合、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教学形式。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全日制的学习形式或者工学交替、弹性学制的学习形式。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学生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
(五)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退役士兵,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学费和资助。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退役军人相关资助和免学费等政策。
三、稳妥组织实施
(一)切实明确责任。各地教育、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统筹做好面向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的政策宣传、生源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各院校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与当地教育、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好面向退役士兵的招生宣传、考试录取、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地教育、退役士兵事务部门和各院校要广泛宣传发动,可以采取媒体宣传以及到部队、社区、企业等现场宣传、现场报名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高职扩招政策、高职办学特色等宣传工作,鼓励退役士兵就近报考就读高职院校;同时要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报名学生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职扩招考试、公布高职扩招院校和专业计划、填报志愿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有关高职扩招政策和动态请及时关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和公众号、“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和有关招生高校官方网站。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