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第八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办社语〔2022〕69号)精神,在学校自评申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评上报的基础上,依照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标准,经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信阳农林学院等163所学校及幼儿园为第八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社会科学与语言文字处提出,并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邮 箱:tanglei@haedu.gov.cn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E700
附件:第八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
2022年7月7日
附件:
第八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
统筹|朱荣玉
审核| 杨晓谜
责编| 黄发强、贾元格
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