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 号),按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 2021 年中秋节、国庆节的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中秋节:9 月 19 日至 21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9月18 日(星期六)上班,按照9 月20 日(星期一)的课表计划执行。
(二)国庆节:10 月 1 日至 7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9月 26 日(星期日)上班,按照10 月 6日(星期三)的课表计划执行;10 月9 日(星期六)上班,按照10 月 7 日(星期四)的课表计划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抓牢抓细节假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和属地要求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有关信息,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踪轨迹。全体师生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假期期间,全体师生原则上不允许去省外和高中风险地区,确有特殊情况者要按照学校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安全责任,落细各项工作措施。放假前,由保卫处牵头,各部门配合对校园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各部门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对所负责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和谐稳定、安全有序。放假期间,要严格校园管理,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严格管控,确需进入校园的外部人员要及时向疫情防控办和保卫处报备。
(三)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坚守工作岗位,遇有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院长办公室
2021 年 9月 15日
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
来 源/院长办公室
编辑/张骁领
责编/杨玥
审核/王 磊